第一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一条、校园网及网络中心所属范围内包括所有设备及办公物品归属网络中心管理。
第二条、严格执行校设备管理部门有关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本中心管理的设备进行编号、登记、建立完善、准确的台帐。
第三条、购进设备时,网络中心有关负责人必须与供货人或调入人共同启封,核对设备规格、型号、数目及软件和文字资料,并进行质量检验。核对无误,验收合格后,方可签字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实行设备领用人责任制,谁领用,谁使用,谁保管。
第五条、对网络中心所属重要设备,要建立档案系统,保证技术资料完整。
第六条、非网络中心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启动、关闭、动用、迁移各种网络设备。
第七条、从网络中心调出设备,必须经中心负责人认可,经校有关部门及领导批准后,方可调出。
第八条、每学期末,对全校计算机网络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护。
第九条、每年末,网络中心对固定资产清查一次。
第十条、每年对机房设备保管和使用环境评估检查一次,看是否达标,并及时采取积极措施。
第十一条、对于超过有效使用期的设备、淘汰设备或毁坏设备,按校固定资产设备报废规章制度办理,并履行有关手续。
第十二条、网络中心设备使用和管理人员,应本着对国家财产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操作和管理程序。对操作不当或管理不善造成设备损失的,要追查责任,给予相应处罚,故意破坏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对于工作认真负责,避免损失的,给予一定奖励。
第二章 文档资料管理
第十三条、由网络中心管理的所有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的用户名和密码口令为绝密资料。由网络管理员和网络与信息中心负责人掌握,并登记在密码本上。密码本为绝密资料,必须妥善保存,不得泄露内容。
第十四条、网络系统集成的文档包括:路由器、交换机和服务器参数,网络拓扑图、网络布线图、虚网划分、IP地址分配等为网络机密资料,由网络管理员装订保存。不得向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以外的人员透露文档内容。网络系统集成参数变更时,必须及时修改、变更文档。永远保持网络系统集成的文档与集成参数对应相同。
第十五条、随网络的服务器、网络通信设备携带的说明书、各种文字资料为网络系统的重要资料,必须登记、编号、造册,由网络管理员保存。重要资料只限于在网络中心内查询。
第十六条、有关网络建设与信息化建设的各种合同,上级部门的各种批文,网络管理和配备的各种规则、条、、例等文字材料,必须留档备案和登记,由资料员妥善保管。
第十七条、对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购买的科技图书、科技杂志,进行登记、编目造册,禁止中心以外的人员借阅。本中心内部的人员借阅必须通过资料员进行借阅登记,并限期归还。
第十八条、丢失或损坏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的文件,应照价赔偿,并恢复资料原貌。因为丢失或损坏文档资料而造成不良影响者,则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行政纪律处分。
第三章 软件管理
第十九条、网络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我国的着作权法禁止用盗版软件、非法软件、淫秽软件,并负有对网络用户的监督职责。一经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立即销毁软件、并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严防使用网络中心的软件从事商业牟利活动。严防软件病毒的传播。一旦发现病毒,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清除病毒。
第二十一条、凡购买的正版软件,随计算机设备所带的软件,由网络中心开发的应用软件,属于重要软件,应至少制作两套备份。原软件光盘(或磁盘)作为原始盘封存,第一套备份为后备盘存档,第二套备份为日常使用的用户盘。当用户盘损坏时,使用后备盘重新备份用户盘。只有后备盘损坏时,方可动用原始盘备份后备盘。
第二十二条、凡校外单位免费赠送的软件、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计算机外部设备驱动程序,为一般软件,至少制作一套备份,原软件光盘(或磁盘)为原始盘封存。备份磁盘为用户磁盘。只有用户盘损坏时,方可使用原始盘备份用户盘。
第二十三条、凡在网络文件服务器上登载的软件必须是公开软件,只需制作一套备份封存。当文件服务器中的软件损坏时,使用备份盘重新上载。责成网络与信息中心保管文件服务器登载的软件,必须经软件作者和网络中心双方协商,并签定文字协议。该类软件的保管方法和一般软件相同。
第二十四条、网络中心保留的重要软件不得借阅本部门以外的用户。特殊情况需要中心负责人同意和签字。
第二十五条、用户借用网络中心允许外借的软件时,必须履行借用程序,不得损坏借用的软件。一旦用户借用的软件被损坏,由借用人照价赔偿。
第四章 网络机房管理员职责要求
第二十六条、管理员应当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科学、细致周到的工作作风。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确保网络运行正常。
第二十七条、模范遵守《阳贵一中网络管理制度》和网络中心各项规章制度。检查校园网用户对各项规章执行情况,一旦发现用户违章使用网络,立即上报中心负责人。
第二十八条、认真做好常规情况记录:包含内外环境情况,天气状况,室内温度和湿度;供电系统使用情况;网络和服务器系统运行情况;求助、投诉及其它事件的处理等。
第二十九条、认真监视校园网主页和发布的信息是否正常,如发现病毒或受到黑客攻击,应立即采取恢复和补救措施,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第三十条、未经允许和合法程序,不能擅自删改我校主页内容,不得擅自删改或修改校园网中各种用户名称及密码。
第三十一条、认真执行校安全消防保卫制度和网络中心安全消防制度。
第五章 网络机房安全管理
第三十二条、根据学校在安全消防工作中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网络中心机房安全消防工作具体由机房管理员全权负责。
第三十三条、机房内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并定期更换。
第三十四条、机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电炉,不得随意用水。在夏季空调开放期间,应经常检查空调冷凝水管和窗户,以防止水流入机房。
第三十五条、机房内不得堆放易燃物品,如纸箱和废纸等。
第三十六条、机房内的电源和插座为机房设备专用,非机房设备不得使用机房电源。
第三十七条、机房内严禁存放任何食品,要经常检查有无老鼠,一旦发现,应立即采取措施。
第三十八条、机房内一旦发生火情,应立即采取措施灭火,同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