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一流范文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制度 >> 学校制度 内容页

州滕二中学生会规章条例

  一、工作到勤

  严格执行各自的值勤工作,工作及时到位不拖拉、严肃认真。如有事不能到勤,需及时向相关负责人请假,以方便负责人及时进行工作临时调整。

  二、行为规范

  值勤工作时必须身穿校服(上身即可),校服拉链拉至胸口以上,不可以半拉松散:工作不可将校服袖口卷起上翻或者是将手放在口袋里,天冷可以佩戴手套:袖章佩戴整齐至左上臂,不可以不带或着佩戴不整:校服和袖章必须到工作结束后方可以取下,不可以半途取下放在手中:工作时不可以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例如:与别人闲聊、去食品窗口购物或充卡等):服从老师或学生会领导教育安排,不可顶撞或与之发生冲突。

  三、特款:

  1、严禁将学生会专属物品外借。

  2  任何部员不得以学生会名义进行逃课旷课行为。

  四、开会及工作安排

  (1)每周开一次小会,总结本周工作。

  (2)每四周开一次大会,对部员工作进行进一步调整。

  (3)在以后学生会工作期间,将规范学生会工作人员请假制度。各部开会之前由部长申请并签字,之后由分管副主席签字,然后再由主席签字后递交教育处,由教育处老师向级部通知。

  五、升旗、值周监督

  (1)每周一6:40升旗检查人员准时到位,等待升旗仪式开始。

  (2)值周监督人员每天按时对值周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做到工作认真负责,保证制度工作按时进行。

  六、处罚制度

  (1)凡部员违反以上工作要求任一规章条款者,一次给予部内通告批评记过,二次违反者给予学生会除名处分,并扣除其班级量化分2分。

  (2)凡将袖章或其他学生会专属物品借予其他任何非相关人员使用的部员,给予学生会除名处分并交予教育处处理。

  (3)凡借学生会名义进行逃课旷课或者其他私人事件者,给予学生会除名处分并交予教育处处理。

  州滕二中学生会

TAG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