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培养良好的校园语言文字环境,促进用语用字规范化,我校制定监督、监测制度如下:
一、学校的校牌、标志牌、警示牌用字禁止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二、学校橱窗、宣传栏、公示栏、校园网、各处室印发的各种材料用字禁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三、教室黑板报、标语、课程表、值日表、作息时间表等必须使用规范字。
四、学校召开的各种会议必须使用普通话,并要求规范用语。
五、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上述公共场所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有错误之处,即责成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六、通过语文课堂及其他活动载体,对学生进行用语用字规范化教育,学生能正确分辨规范字和不规范字并做到使用规范字。
七 、规范教师课堂用语、板书用语及评语规范,使普通话成为教师的教学语言。
八、教务处每学期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备课教案、作业,要求教师、学生写规范汉字,并作好记录。
九、人人讲文明、讲礼貌,正确使用普通话进行正常交流。
本制度自制订之日起施行。
广东省河源江东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