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师备课时书写用字要求:
所有备课笔记、教学案例等用字符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二、教师上课板书及教学用语要求:
1.板书用字符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2.教学时必须使用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三、教师进行课外辅导时板书及教学用语要求:
1.辅导板书用字符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2.课后辅导时必须使用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四、教师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要求:
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符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五、教师参加教研活动时工作用语和交流材料要求:
教师参加教研活动时须使用比较标准的普通话;所有文字材料用字符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说明:“比较标准的普通话”具体是指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其他专任教师须达到二级乙等。
山吴中学59工作领导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