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宿舍实行由专职舍监主管,学校行政、年级组长、班主任、学监组、学生会宿管部协管的管理体制。
二、实行文明宿舍评比制度,对各宿舍内务、卫生、纪律等方面进行量化评比,按平时成绩加每月大检查成绩计算总得分,按总得分顺序取男生、女生宿舍前若干名,评为文明宿舍,每学期表彰。
三、文明宿舍评比中,平时成绩依据每天公布的检查结果确定,每周小结;每月大检查由宿管部组织不定期的内务检查进行评分。
四、宿舍检查评比结果与文明班评比挂钩,并作为评选文明班的重要依据,评分标准依照《文明班评比细则》。
五、实行诚信星级宿舍评选制度。具体细节按《诚信星级宿舍实施细则》执行。
六、实行宿管部成员轮值制度,每天安排数名宿管部成员值班,负责检查、督促各宿舍遵守宿舍生活规范的情况。
七、舍长须编排轮值表,督促值日生每天早晨、中午、晚上打扫室内外卫生,做好保洁工作;督促舍员整理好内务,并做好午睡、晚睡考勤,维持宿舍秩序。
九、宿生违反宿舍生活规范,按以下标准给予公开批评、警告、记过乃至开除宿籍处分:
一学期个人累计扣分达5分: 公开批评
达8分: 警告
达10分: 记过
达12分: 开除宿籍
十、宿生违反下列条款,则作记过处分,重犯则开除宿籍:
1.不经请假擅自外宿者。
2.不经报告擅自招呼外人在宿舍住宿者。
3.爬门、爬窗进出宿舍者。
4.在宿舍私自装电器或在宿舍私自煮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