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翠中学始建于1964年,原名“深圳镇职业中学”,1966年改名为“深圳农业中学”,1969年改名为“深圳五?七中学”,1980年更名为“深圳市第二中学”,搬迁到现校址,成为全日制完全中学。 1985年定名为“深圳市园翠中学”并沿用至今。经过几代园翠人的努力,我校业已建设成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高中,发展成为一校三区四部(高中部、国际部、初中部和东晓校区)的旗舰学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适应学校发展需要,贯彻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精神,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工程,全面提高办学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深圳市园翠中学,英文名称为Shenzhen Cuiyuan High School。校址为深圳市东门北路1016号,中文网址是*****,英文网址是*******
第三条、学校为全日制公办完全中学,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学校办学宗旨是“为师生的出彩人生搭建舞台”,办学目标为“办具有现代学校制度,实现科学发展的卓越高中”,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立志共圆‘中国梦’的高素质深圳人”,校训为“海纳百川,追求卓越”,校风是“立德求真”,教风是“春风化雨”,学风是“上下求索”,管理作风是“和谐务实”。
第五条、每年12月为学校校庆活动月。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六条、学校隶属于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管理,接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指导,办学经费由财政拨款。
第七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党委保证监督和教职工民主管理的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
第八条、校长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团结和带领全体教职工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议。制订学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行使决策权、人事权、奖惩权、财经权。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具体方面的工作。
第九条、学校党委对学校教育实施政治领导,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对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重要人事安排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参与决策。党委通过领导教代会、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和群团组织等发挥重要作用。
第十条、学校设党委办公室、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国际部、安全办公室、总务处、学生服务中心和工会等职能部门。
党委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党政事务管理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行政协调和学校内务管理工作。教务处具体负责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学科研工作。学生处具体负责学校德育管理和德育科研工作。国际部具体负责AP班教育教学工作和国际教育教学交流工作。安全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总务处具体负责学校总务后勤工作。学生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家长、学生服务和食堂监管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行政办公会议是学校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行政办公会议由校长主持,成员为校级党政全体负责人和行政职能部门、工会和团委主要负责人。主要工作为贯彻执行和落实学校工作计划。
第十二条、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作为学校工作的顾问、参谋、咨询、论证机构。由校长任主任,成员由学校党政全体负责人和行政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工会、团委和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组成。
第十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按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算和学校其他重大问题,并根据需要作出相应决议;参与评议、考核学校干部;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提出批评、建议等。教代会每届三年,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学校工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休会期间的的日常事务。
第十四条、学生会系学生民主自治组织,是学校与学生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对事关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如有关学生的规章制度、奖惩办法、食堂管理等,学校应通过学生会广泛征求学生意见。每年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对学校相关事项可以提出建议案,学校相关方面必须做出回应。
第十五条、家长委员会由民主选举当选的家长代表组成,负责沟通学生教育、学校管理的相关事项。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出建议,对学校相应管理制度提出修改意见,对与学生工作相关的诸如行为规范、食堂管理、住宿服务等事项提出建议。学校相关部门必须及时听取,随时协商,并做出回应。
第三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六条、学校坚决贯彻中学德育大纲,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落实并保证德育的领先地位。坚持以“学会做人”为基点,以心理教育为基础,以道德教育为主线,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