渎木高中春田花花歌唱社社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江苏省渎木高级中学春田花花歌唱社是以学校爱好音乐与歌唱的同学为基础创建的积极文明的社团。本社接受学校的领导,遵守规章制度和学生社团工作条例。本社以培养学生的音乐素养,提高学生的自我表现能力,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为宗旨,目的是发扬同学们的兴趣爱好,增强同学们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口号是“我的舞台,我的春田花花”。
第二章 内部结构
1.社员:
凡是渎木高级中学在籍学生,以自愿的原则,不论年龄,性别,只要爱好歌唱,乐于表演并承认社团章程的,均可加入。
2.入社程序:
填写入社申请表或当面申请
进行面试
由社团管理层审核
3.社员权利:
有社内的选举、被选举和表决的权利。
有向社内提出工作建议、监督社内工作的权利。
有参与社内各项活动的权利。
有推荐其他同学加入社团的权利。
有自愿入社和退社的自由
4.社员义务
有遵守社团章程和学校纪律的义务
有热爱社团,维护社团利益,保守社团机密的义务
有按时参加社团活动的义务
有交纳社费的义务
5.社员退社
若无正当理由超过3次没有参加社团活动者,被视为自动退社
若有转学,退学等情况,应上缴书面申请或当面申请,办理退社手续
第三章 组织原则
6.机构:
本社有社长,副社长,组织部部长,宣传部部长,财政部部长,后勤部部长各一名,以后根据情况再做调整。
7.活动:
定期举行各种形式的歌唱表演,如演唱会。还会不定时举办一些个人专场,音乐交流会,娱乐大联欢等活动。
第五章 附则
本章程解释归渎木高级中学春田花花歌唱社。
社团章程未免有简略或不尽之处,日后由理事讨论通过尽可能把章程更完善。
本章程批准之日起实施。
木椟高级中学春田花花歌唱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