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升降国旗时,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有关条款的规定。
二、升旗仪式在每周星期一早晨举行,(寒暑假及恶劣天气除外)重大节日或学校庆祝活动也要举行升旗仪式。
三、全校学生应怀着对祖国、对国旗的尊重、热爱的心情,积极、热情、严肃地参加升国旗仪式,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要求全体同学统一着装,仪表端庄。
四、入场时应按班级整队进场,站队要快、静、齐。
五、升旗时应整齐列队,面向国旗。少先队员行队礼,其他学生脱帽行注目礼。要保持规范的立正姿势、庄重严肃的气氛,不得随意讲话。
六、升旗手由各班级民主选举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同学或有明显进步的同学轮流担任。升旗仪式后,要介绍升旗手的主要事迹。
七、唱国歌要声音洪亮,充满感情。
八、国旗下讲话时,要保持队列整齐,不讲话,不做小动作。
九、升旗手要负责保护好国旗,每天早自习前升旗,下午放学后降旗,遇雨雪天要及时收降国旗。
十、每日学校升降国旗时,在场者一律停止活动,原地立正,面对国旗行注目礼,待国旗升降完毕后,方可自由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