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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耒二中教师教育科研考核评价规定

  阳耒二中教师教育科研考核评价规定

  为了推进“科研兴校”工程,努力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学校制定教师教研工作考核评价规定,作为教师年终目标量化考评的一部分。评价考核细节办法具体如下:

  一、总分20分(占教师年终目标量化考评总分20%)。

  二、教研常规分10分

  凡任课教师能积极参加学校教研组组织的教研活动,听课达到规定节数,计10分。教研活动缺一次扣0.5分,听课每少一节扣0.5分

  三、加分规定

  1.上示范课(公开课、观摩课)、研讨课:校县级加0.5分,地级加1分。

  2.教学比赛:授课按以下标准计分,说课按授课的70%计分

  校县市级:一等加1分,二等加0.8分、三等加0.5分

  地市级:一等加2分,二等加1.5分,三等加1分

  省级:一等加3分,二等加2.5分,三等加2分

  国家级:一等加5分,二等加4分,三等加3分

  (同一项目不累计加分,只计最高分)

  3.论文(含课案、课件设计)获奖

  校、县市级:一等加0.8分,二等加0.6分、三等加0.4分

  地市级:  一等加1分,二等加0.8分,三等加0.6分

  省级以上:  一等加2.0分,二等加1.8分,三等加1.5分

  (同一项目不累计加分,只计最高分;合着第一作者按60%计算,第二作者按40%计算;取最高分3篇;其余地市级以上每篇计0.2分,县市级每篇计0.1分,校级计0.1分)

  4.发表论文:

  县市级加1分,地市级加2分,省级以上加3分

  (同一项目只计最高分,合着第一作者按60%计算,第二作者按40%计算;取最高分3篇,其余地市级以上每篇计0.3分,县市级每篇计0.1分,发表在教学辅导报上的文章只按县市级标准认定)

  5.课题研究:

  (1)课题结题后,凡参与研究者,加1分,如参加多项,每多参加一项加0.5分。

  (2)课题获奖:凭获奖证书计分,规划课题按下列标准计分:

  校、县级:一等加1.5分,二等加1分,三等加0.5分

  地市级奖:一等加4分,二等加3分,三等加2分

  省级奖:一等加6分,二等加5分,三等加4分

  国家级奖:一等加8分,二等加7分,三等加6分

  (主要参与者按标准记分,一般参与者减1分;学会课题按上述标准的70%计分,子课题经学校批准立项,获奖按校、县市级相应等级计分。)

  四、结果处理

  按上述项目量化计分,直接纳入教师年终目标量化考评总分中。

  1.未满20分者,按实际得分。

  2.超过20分者按公式Z=(实际得分-2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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