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耒二中教师教育科研考核评价规定
为了推进“科研兴校”工程,努力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学校制定教师教研工作考核评价规定,作为教师年终目标量化考评的一部分。评价考核细节办法具体如下:
一、总分20分(占教师年终目标量化考评总分20%)。
二、教研常规分10分
凡任课教师能积极参加学校教研组组织的教研活动,听课达到规定节数,计10分。教研活动缺一次扣0.5分,听课每少一节扣0.5分
三、加分规定
1.上示范课(公开课、观摩课)、研讨课:校县级加0.5分,地级加1分。
2.教学比赛:授课按以下标准计分,说课按授课的70%计分
校县市级:一等加1分,二等加0.8分、三等加0.5分
地市级:一等加2分,二等加1.5分,三等加1分
省级:一等加3分,二等加2.5分,三等加2分
国家级:一等加5分,二等加4分,三等加3分
(同一项目不累计加分,只计最高分)
3.论文(含课案、课件设计)获奖:
校、县市级:一等加0.8分,二等加0.6分、三等加0.4分
地市级: 一等加1分,二等加0.8分,三等加0.6分
省级以上: 一等加2.0分,二等加1.8分,三等加1.5分
(同一项目不累计加分,只计最高分;合着第一作者按60%计算,第二作者按40%计算;取最高分3篇;其余地市级以上每篇计0.2分,县市级每篇计0.1分,校级计0.1分)
4.发表论文:
县市级加1分,地市级加2分,省级以上加3分
(同一项目只计最高分,合着第一作者按60%计算,第二作者按40%计算;取最高分3篇,其余地市级以上每篇计0.3分,县市级每篇计0.1分,发表在教学辅导报上的文章只按县市级标准认定)
5.课题研究:
(1)课题结题后,凡参与研究者,加1分,如参加多项,每多参加一项加0.5分。
(2)课题获奖:凭获奖证书计分,规划课题按下列标准计分:
校、县级:一等加1.5分,二等加1分,三等加0.5分
地市级奖:一等加4分,二等加3分,三等加2分
省级奖:一等加6分,二等加5分,三等加4分
国家级奖:一等加8分,二等加7分,三等加6分
(主要参与者按标准记分,一般参与者减1分;学会课题按上述标准的70%计分,子课题经学校批准立项,获奖按校、县市级相应等级计分。)
四、结果处理
按上述项目量化计分,直接纳入教师年终目标量化考评总分中。
1.未满20分者,按实际得分。
2.超过20分者按公式Z=(实际得分-2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