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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唐中学图书借阅规则
1、本校教职工及学生凭本人借书证借阅图书资料。
2、借书时要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师生借书时间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借还。因特殊原因不能归还者,应办理续借手续。
3、借阅者对所借图书要爱护使用,不得在图书上钩画、涂改,丢失或损坏图书,按学校有关规定赔偿。
4、外单位人员借书凭介绍信经主管校长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书手续。
5、教职工因工作调动、学生转学或毕业,必须还清所借图书,注销借书证或一卡通,由图书馆(室)签章之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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