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新中学图书室工作制度
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管理人员应热情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保管和借阅工作。
二、建立健全图书帐册。新购进的图书要及时分类、编号、登记上架并定期清点核对,做到帐物相符。损坏的图书要履行注销手续。已禁止阅读的图书按上级规定妥善处理。
三、图书室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避光,做好防火、防尘、防霉、防蛀、防盗工作。
四、借阅图书凭借书证办理手续,一次不得超过规定的本数,按时归还。
五、做好检查和修补工作,还书时要认真检查图书是否完好,管理人员要及时修补损坏的书籍。
六、爱护图书,损坏赔偿。教育读者爱护借阅的图书,如有遗失,视其情节按照赔偿制度照价赔偿或加倍赔偿,故意破坏者要从重处罚。
图书室工作人员岗位主要职责
二、及时做好图书登记入册、分类编目工作。
三、在教导处领导下草拟并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按时开放,为师生借阅图书服务。
四、及时办理图书的借还手续,加快图书运转,为教师代找教学参考资料,发挥图书资料在教学中的作用。
五、向学生介绍各类图书,尤其要推荐优秀的课外读物和有关的学习资料。
六、培养学生阅读能力,提高他们的管理能力,依靠骨干办好学生集体借书活动。
七、教育学生遵守纪律,保持图书室的安静。
八、妥善保管图书资料,及时整理装订图书,做好防尘、防霉、防蛀、防火、防盗工作。
图书室借用制度
一、教职工借阅制度
1、凡我校教职工均应持本校的借阅证借阅。
2、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他人不能代代。
3、工具书、珍贵书、特藏书等均不外借,限在室内查阅。
4、每次限借阅刊量为:职工不得超过4本,教师不得超过8本。
5、每次借阅期限为:文艺书二星期;教参一个月,如应教学需要,可续借一次。
6、如不及时办理还书或续借,逾期罚款。
7、教职工应爱护图书,不得撕页,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遗失图书者,按原价的3-5倍价值赔偿。
二、学生借阅制度
1、凡我校学生均应持本校的借阅证借阅。
2、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他人不能代借。
3、借阅时需保持安静,不得喧哗、吵闹,要听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4、每人每次限借阅2本,其中专业书1本。
5、借阅人员要爱护书籍,如有卷折、扯、碎、缺、涂、损坏条行码等现象,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赔偿。
6、遗失图书者按原价的3-5倍价值赔偿。
7、每次借阅期限为二星期,如有特殊需要须办续借手续,续借只限一次,逾期不还者将予以罚款。
8、如发现偷书现象,则直接送学校政教处作违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