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完成各项保卫任务,切实保障师生的权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园门卫管理制度如下:
一、严格执行开锁门制度
二、严格执行来人来访登记制度
1、幼儿家长及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门卫室进行登记,经过与接待人员内线电话联系同意后方可进入。
2、家长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把物品送给幼儿时,门卫联系班主任老师,征得确认后方放行。
3、穿拖鞋和背心的外来人员一律不能进入校内,不能在校园内吸烟。
三、车辆保管、准入放行制度
做好校园内师生车辆的停放和守护工作。学生家长的接送车辆一律停放在校门两侧。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门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四、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学校门卫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
2、学校门卫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五、其他规定
1、严格执行《公安和教育部门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2、禁止校门前摆摊设点,保证门口畅通无阻,关键时刻能灵活处理各类情况,保证校门前师生的安全。
3、因特殊情况离开岗位前,要锁好校门,防止门前失控。
4、禁止从事经营活动的人员进入校园;
5、节假日、放学后时间,未经学校领导事先同意,外来人员(包括幼儿)一律不得进入校门。
6、做好夜间巡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保持通讯畅通,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学校领导或直接向派出所报案。
7、按时检查学校水、电开关、报警设施等。
8、规定做好报刊杂志、信件等邮件的收发工作。
9、负责门卫室及校门内外的保洁。
10、完成学校交给的其它临时性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