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寄宿生安全防火条例
为了向每位寄宿生家长负责,向学生负责,加强寄宿生安全特制定本条例,望每位寄宿生共同遵守。
一 校大门晚六点关闭,超过六点入校要登记,并严肃批评教育,如发现爬铁门等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寄宿生有特殊情况不能在校过夜,必须向班主任报告。
二 宿舍晚九点熄灯,不得点蜡烛,发现批评教育,不改者报教导处处理。如蜡烛产生火警,火灾等不良后果,将追究责任,并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三 寄宿生未经学校领导允许不得留宿外来人员,不得将非寄宿生带入宿舍,男生不准进女生宿舍,女生也不准进男生宿舍,违者将给予批评教育。
四 寄宿生不得在校园抽烟,酗酒,发现给予批评教育,在寄宿生大会做检讨,屡教不改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五 寄宿生宿舍内通道严禁停放自行车,以防通道堵塞,影响消防安全。
六.做好宿舍安全工作,钱和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宿舍内,贵重衣物随晒随收,互相监督,现金要妥善保管,做好防火防盗,禁止将明火和危险品带入宿舍。
七 宿舍不得使用电器,严禁随意牵拉电线、私接电器等。发现漏水或电器损坏及时报告。
八、爱护学校一切公共财物,损坏者要照价赔偿。特别是消防器材,对故意破坏者除赔偿外,还要给予纪律处分。
九.注意饮食安全,在校时间,不得到门口小摊贩上买东西,不能将熟食带到宿舍,牛奶等包装食品注意保值期,严禁食用变质食品。
七斗市七斗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