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改革试点专业管理办法
根据教高司[2000]32号文件《关于在高职高专教育中开展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和教高[2006]16号文件《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为了加快学院教育思想与教育观念、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等方面的改革和实践,我院拟从2009年开始,把开展专业教学改革试点工作列为教学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为了做好专业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专业教学改革试点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1.进行专业教学改革试点,应根据社会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对人才的实际需要以及岗位群和技术领域的要求,突出专业的针对性和应用性,注意高新技术在专业中的应用。为此,要认真做好人才需求调查和预测工作,力求把握未来若干年人才的实际需求,确定好专业教学改革的方向和目标。
2.要以职业技术工作领域或岗位(群)的技术应用能力和基本素质培养为主线,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专业人才培养规格和人才知识、能力、素质结构。
3.要按照“实际、实用、实践”的原则改革专业的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手段及考试模式,强调理论和实践的紧密结合,积极探索技术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规律。
4.要大力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和实训基地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和专业教材建设,努力办出自己的专业特色。
二、遴选教改试点专业的基本条件
1.该专业在近年内发展前景看好,毕业生有旺盛的社会需求。
2.该专业的工作基础较好,教学改革工作已经起步并初见成效,各项改革和建设已有具体规划和相关措施。
3.该专业的专业带头人认识明确,教学与社会(专业)实践经验较为丰富,与企事业单位已建立了联系,已请企事业单位有关部门、有关专家共同参与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4.该专业有自己的专职教师作为专业带头人,初步形成了以专职教师为骨干,专、兼职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5.该专业已初具校内外实习、实训条件。
6.系部领导和教师重视并积极参与专业教学改革工作,尤其是对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研究走在本院前列。
7.申报单位须填报教改试点专业立项申报表。
三、相关鼓励政策
1.学院对教改试点专业带头(负责)人在学术活动上予以支持,优先支持其参加省和全国的有关教学学术活动;在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中予以优先考虑。
2.学院对教改试点专业在经费上予以支持,主要用于与专业改革直接相关的活动(包括购买资料、参加学术会议、外出调研等)。
3.对院教改试点专业的总结研究文章,优先推荐在公开刊物上发表。
4.对作出显著成绩的教改试点专业,学院实行单项奖励(奖励额度视成果而定)。
四、专业教学改革试点工作安排
专业教学改革试点按申报、遴选、实施、验收、评选五个阶段开展工作。
1.申报
各系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专业教学改革试点方案,向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遴选
在征求相关专家意见后提出初选名单,申报方案交学院教学工作委员审议并公布。
3.实施
各试点专业要按照本办法精神,制定试点专业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好专业教学改革试点工作。把专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内容、教材、师资队伍、实践教学基地以及教学手段、方法等改革与建设落到实处。
教务处应对各试点专业进行定期检查,提出指导性意见,及时解决问题,做好服务工作。
4.验收
专业教学改革试点原则上为三年。工作期满后,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办法另定)。
5.评选示范专业
在所有试点专业评估验收工作结束后,学院将在适当时机进行示范性专业的评选。
附件:《z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教学改革试点立项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