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汨一中学校廉政建设规定
学校党政领导和全体教职工必须全心全意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学生服务,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艰苦奋斗,坚决做到:
1、坚持收费标准,严禁乱收费.学校要切实贯彻各级政府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的规定,严格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标准收费。向学生收费必须开具正式收据,学校如有代收费的项目,必须经行政会议决定,报市以上物价局批准后方可执行,任何年级、班级、教研组和教工个人不准私开收费口子,向学生乱收费。
2、学校一切重大基建项目,大宗物质采购,严格按市政府、市纪委有关规定办理,工作执行全过程必须在教工代表监督小组下履行,坚持校务公开,办事民主。学校领导干部和与经济工作有联系的教工不准收取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信息费.如遇特殊情况属不能退回的费用,收取后必须及时汇报,全部交公,更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向学生或家长提出无理要求,谋取私人利益。
3、学校领导干部和有关负责财会、采购、保管、基建、招生等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禁利用工作之便,进行行贿、受贿或贪污、挪用公款,坚持校长一支笔审批财经的制度,坚持每期一次由教工代表组织的财务审查制度,杜绝一切违规违纪行为。
4、本着热情、诚恳、适度、节约的原则,搞好接待工作,严格禁止铺张浪费现象。
5、行政干部和全体教职员工要积极参加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严禁打牌赌博和从事其它不正当的娱乐活动。
6、为规范学校行政行为,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全体行政人员必须按工会和纪监制定的教职工调配、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招生工作、“三好”“优干”评选、财务工作、教职工住房分配等六大办事公开制度,组织实施,促进学校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