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我校食堂的各项管理规定,促进食堂管理的规范化,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特制定本条例。
一、安全生产
1、食堂要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主动采取有关防范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要以食品卫生安全为主线,兼顾防火、防盗、防电、防投毒、防意外人身事故。范围上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2、食堂要对电器、电路、水表、机械设备等做好保养工作,出现问题要请专业人员维修,不得自行拆除,否则一旦发生事故,责任自负。凡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的,按原价2倍赔偿。
3、要爱护使用售饭卡机,人为造成售饭机损坏、售饭系统瘫痪者,视造成损失的程度,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4、食堂在锅炉作业前要认真检查安全阀、水位计、压力表等仪器,发现故障要及时排除,及时上报,严禁违规操作、无人操作,否则罚款100元。
5、非本食堂工作人员不得出入工作间(包括探亲访友者、就餐人员),如遇特殊情况可到工作间外接待,否则每人次罚款10元。
6、食堂售饭时要关好工作间后门,下班后要及时关好门窗,否则发现一扇门窗未关罚款10元。
7、星期天节假日承包人要自行安排值班,承包人为第一责任人,出现事故,责任自负。
二、人员管理
1、食堂有相对独立的用人权,但必须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必须接受总务处的管理和监督。被使用人必须填写“职工登记表”报总务处备案,并附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和健康证。
2、被使用人必须持健康证上岗,无证上岗者每人次罚款50元。
3、食堂工作人员如有变动,承包人要及时上报总务处备案,并办齐相关手续,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承包人负责。私自进人的,罚款50元。
4、凡受聘人员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定,服从学校管理,不得有吵架斗殴行为,违者各罚款50元。
5、承包人要对所用人员加强管理和教育,如被使用人员有违法乱纪行为的,给学校造成损失的,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承包人500至1000元的罚款。
6、承包人及所用工人在工作中出现的意外伤害与学校无关,责任自负。
三、卫生管理
1、出售直接入口的食品要使用食品夹,不准直接用手拿食品出售,否则每人次罚款10元。
2、炊事员上班时穿整洁的工作服,戴干净的工作帽、口罩,并把工作服扣子扣好,一处不合要求罚款5元。要做到四勤、头发裹进帽中,一处不合要求罚款5元。
3、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不准随地吐痰,不在工作间吸烟,男不留长发胡须,女不染指甲,不带手饰,不得穿拖鞋上班,便后要洗手,违者每人次罚款5元。
4、每餐营业结束,调料要加盖,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地面清扫干净,并处理好剩饭菜,一处不合要求罚款10元。
5、炊具设备要保持整齐、清洁,工具、用具做到不锈不霉,加工台面清洁,抹布干净,一处不合要求处以10元罚款。
6、餐具卫生实行四过关,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每次蒸汽消毒不少于15至30分钟,检查不合要求的,每份罚款100元。
7、仓库物品要分类摆放整齐,粮食要隔墙离地放在粮墩上,蔬菜要放在菜架上,各种物品不能直接落地,一处不合格处以10元罚款。
8、加工下来的废弃物要及时打扫,并于开饭前清运。加工切配结束后,要把地面、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扫洗刷干净,一处不合要求的罚款10元。
9、残渣剩饭严禁倒入排水管道,否则每次罚款50元。
10、垃圾要入池,煤渣要堆放到指定地点,违者罚款10元。
11、食堂对所辖的地面、墙壁、门窗、售饭台、水池、玻璃、桌凳、碗橱、楼梯、门前等卫生区卫生负责,检查一处不合格的每次罚50元,第二次加重处罚。若上级参观、检查有不合格的,每次处以100元罚款。
四、食品安全管理
1、学校建立统一定点采购食品制,对米、面、油、调味品实行集中定点采购,并索取市场准入认证证书。任何人不得私自购入,违者罚款500至1000元。
2、承包户坚持自产自销原则,严禁销售校外无证食品,否则处以100元罚款。
3、不采购、不加工、不制作、不销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三无”产品,否则每次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
4、违反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除没收非法所得外,处以1万元至2万元罚款,并责令停业,承包费不退。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5、水产品等不得落地存放。肉类清理后应做到无血、无毛、无污,鱼类处理后应做到无鳃、无磷、无内脏,活禽宰杀后应做到放血完全、去毛、去内脏,清洗干净,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6、蔬菜类按一捡二洗三泡四切的顺序操作,做到无泥沙,无杂草,无枯叶,无老茎,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7、面食无焦糊、酸碱等现象,米饭软硬适中,不夹生,无砂粒,一处不合要求罚款10元。
8、食品要充分加热,肉类要煮熟煮透,防止里生外熟,剩饭剩菜不得出售,否则每次处以50元罚款。
9、在食品制作过程中,要认真仔细,食品中不准带入不该带入的物品,比如头发丝、清洁球丝、草、虫子,否则每次处以10元罚款。
10、不准销售经营范围以外和规定不让出售的食品,违者处以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课间经营每次罚款1000元。
11、不准在规定地点以外经营,违者每次处以200元罚款。
12、食堂在经营活动中一律使用售饭卡,严禁收取现金,违者罚款50元。
13、不准有意多刷、多扣学生的消费额,一经查实,没收非法所得,罚款100元,并在宣传栏内批评公示。
五、服务态度
1、承包户要牢固树立一切为了学生,一切服务于学生的理念,要以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为宗旨,文明礼貌,平易近人,做到“得理让人三分”,无论什么情况下,不准对就餐者采取粗暴态度,否则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处以10到50元罚款。
2、服务时要穿戴整洁,自然站立,不准有不文明举止,不准高声喧哗,服务有失误时主动向就餐者赔礼,以消除影响。
3、服务态度和蔼可亲,提倡文明服务,微笑服务,亲情服务,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六、其它
1、承包户要合法经营,不得用不正当的手段招揽顾客,不得使用虚假广告欺骗学生,要讲究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