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学校的安全,保障学校的正常秩序,特制定以下巡逻制度。
1、门卫、值班人员、政教处课间巡查人员共同参与校园巡逻。
2、巡逻人员要做好进出人员的询问及接待工作,言行要文明礼貌,并做好询问记录,必要时查验证件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准进入校园,对确因工作需要时,请示领导批准后进入。
3、巡逻人员要写好巡逻记录,做好交接班手续。
4、巡逻人员在巡逻期间不准谈笑、吵闹、离岗等。
5、严禁小商贩、推销产品等其他闲杂人员进入校园,看好学校的备品、设施、自行车等。
6、巡逻人员在师生离校后要及时清校,检查校内用电设备是否关闭,锁好大门,经常巡逻,防止失火、盗窃。
7、巡逻人员发现校园内突发事件或重大险情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态、险情扩大。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及领导汇报。
8、巡逻人员必须积极协助做好校内的社会治安管理、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