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晶学校总务处管理条例
一、主任负责制
各主任对其分管工作全权负责,包括对其下属人员的奖惩、调动等。
二、报到制度
各主管主任、总务处干事每天上班时必须到总务处报到,汇报前天工作,领新任务。
三、请销假制度
各部位工作人员有事须离岗,必须请假,返岗后销假。请假时由主管校长批准,并安排调整其工作,否则视为旷工。
四、连带责任制度
各部位工作人员,对其工作必须认真负责,如因本人失误而造成损失或影响了教学,要追究责任,主管人员负连带责任。
五、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和改革,由主管校长或总务处主任向校长会提出报告,由校长会研究并指定主管人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