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法委及公安局消防科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争创文明校园,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责任制,狠抓措施落实,特制订消防制度。
一、单位领导要把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单位法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工作负全责,主管领导具体负责,并建立责任制,狠抓落实,确保单位内部的安全。
二、预防火灾,控制火源,确保安全。
三、配电室要对电器设备及线路经常检查和维修,对破损和老化的线路要及时处理。
四、加强对实验室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管理,对学校危险品要设置专用危险品库、储藏柜,按其不同性质、分类妥善保管,防止爆炸和发生为灾。
五、对各部位配备的消防器材要定时进行检查及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