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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泰实验中学大型活动安全审批制度

  州泰实验中学大型活动安全审批制度

  1、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学校计划内安排的年级、班级外出活动,必须报校长批准。学校组织的旅游夏令营社会实践、社会公益劳动等大型校外集体活动,必须上报区教育局审批,请示要附活动方案、安全管理措施、应急预案和责任人名单。

  2、学校在计划内安排的整年级、班级外出活动,也必须报校长批准。

  3、加强对大型社会活动的安全管理。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大型活动,应当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案。外出前必须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配备学校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实践等活动时,应当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保护教育、组织纪律教育。禁止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活动。如:在高层建筑擦玻璃、在交通要道上宣传、到医院等有传染源的地方劳动等。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火灾扑救和防洪抢险等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自愿参加,也应阻止。

  4、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等活动。

  5、外出活动需要乘车、坐船的,要做好车辆、船只的检查,并与承运单位签定交通安全协议,不得超员运行。

  6、凡班级为单位外出活动的,必须经校长批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校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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