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赫实验学校校园内规范停车规定
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相关要求,为确保学校全体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对校园内的车辆停放做如下规定:
一、校园内可停车区域:
科教楼前沿围墙一线、科教楼西侧、一号教学楼西侧停车棚、男生公寓楼后。
二、车辆停放要求:
1.学校师生员工的车辆一律按规定只能在可停车区域有序停放(一车一位),校园内其他场所禁止停车。
2.师生员工的摩托车、自行车一律停靠在一号教学楼西侧的停车棚内,其他停车区域禁止停放。
3.除摩托车、自行车外,初中部教师、学校行政、食堂商店员工的机动车辆一律停靠在科教楼前和科教楼西侧的停车区域内,小学部教师、生活辅导老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机动车辆一律停靠在男生公寓楼后。所有消防警示牌附近、消防井盖上部禁止停车。
4.开车上下班的教职工,务必在校务办办理有关登记手续,没有履行登记手续的机动车辆一律不得在校园里停放。
三、实施时间 2015年6月16日开始实施。
以上规定,请全校师生员工共同遵守,乱停乱靠者,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