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的文件精神,按照市教育局对安全工作的要求,做到“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确保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确保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消除不安全隐患,不断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强化师生安全工作,层层落实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坚决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制订本制度。
一、办公室内不准存放资金、存款单、有价证券及其他贵重细软物品。
二、对确需存放挡案资料、各种仪器或其他贵重物品的办公室,必须采取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由专人管理。
三、办公室内要时刻注意用电的安全,不私自使用大容量电器,要经常检查线路安全,要有控制电源、火种的安全具体措施。
四、要及时清理室内无用的易燃物品。保管好本室灭火器,并学会使用。
五、每天最后离开办公室的教职员工,必须关好门窗,关闭电灯、电源、水笼头。
六、本室计算机专人负责,使用后及时断电。
七、设办公室负责人,统一管理办公室的安全工作,定期向本室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督促检查本室人员做好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幼儿园报告。
八、落实办公室安全责任制。室内发现失盗案件或火灾事故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处理,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司法机关处理。如未查出责任人,就视办公室负责人为责任人,并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