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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搬中学安全工作制度

  经搬中学安全工作制度

  1.学生进出校门必须佩戴胸卡,骑车者应主动下车。

  2.未经学校组织,不准私自下河游泳。

  3.来人来客,须先履行登记手续,经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内,上课时间概不会客。

  4.未经学校批准,不得将校外来人留宿校内。

  5.校门口不得设摊销售物品。

  6.电工必须对用电线路进行定期检修,确保用电安全。

  7.学生宿舍严禁私接电线、使用电器,严禁将明火带入室内,以防火灾。

  8.严格门卫制度,门卫二十四小时不得离人。

  9.全校师生员工,提高警惕,如遇有可疑的人事,必须立即汇报,以便及时处理。

  10.学生离开宿舍、教室,必须及时关锁门窗,课余时间和自习课,学生不得进入宿舍。

  11.教学人员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体育课必须确保运动安全,防止意外伤害。

  12.财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务纪律,实行双人领解款制度。

  13.妥善保管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杜绝隐患。

  14.所有车辆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并注意随时上锁。

  15.电工、锅炉工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严防事故发生。

  16.每学期学校对全体师生员工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学校政教处对安全工作定期进行检查。

  17.节假日及其他重要时期,政教处安排专人值班巡逻,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确保学校公私财产免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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