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制度
1、教师应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为人师表,言行一致,不轻浮放荡。
2、严禁歧视差生,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3、严禁传阅黄色书刊,严禁进入游戏机室,严禁乱写乱画。
4、严禁学生随便下河洗澡、游泳。
5、文明用语,不说粗话、脏话,严禁打闹追逐。
6、严禁在巷道、校园内骑自行车,师生自行车应按指定地点排放。
7、控制学生中午到校时间,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不准在学校或路上逗留玩耍。
8、学生缺席如未请假,教师应及时家访,了解行踪去向。
9、严禁学生携带危险玩具上学。
10、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11、组织学生学习《东台市中小学生安全知识手册》。教育学生学按手册要求规范自己的行动。
12、教给学生自护自救的常识。
课堂教学安全制度
1、上课期间,由小卖部工作人员负责关锁大门。
2、每节课上课前实行任课教师点名制,对缺席学生要及时查明原因,对情况不清楚的立即与班主任联系,上报校长室,直至查明为止。班主任每天负责查点学生的携带物,确保无伤害性玩具、物件进入课堂。
3、学校和任课老师不得随意停学生的课,不得借任何理由剥夺学生的听课权,更不得差使学生到校外办理任何事务。
4、节假日不得随意让学生到校,如因活动需要,须报学校批准后方可实施。
5、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6、教师上课时不会客,不传呼电话,不准外人进入课堂。
7、异地教学的课程(体育室外课、电脑上机等),要组织好学生进出场,不得争先、起哄、追逐、打闹,经过楼梯过道靠右行。
8、教师在上课期间不得善自离开教室或场地(体育课学生所在的场地)。
课外时间安全制度
1、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不准骑车上学,满十二周岁的学生如需骑车,须经本人申请,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后,方可骑车上学,家长接送不允许进入巷道以及校门内。
2、中午放学时各班按学生居住区整队,护送老师及时到位,清点班级人数。护送时不得骑车,一律徒手与学生一道步行。晚上放学以班为单位集队放学,放学老师负责护送至学校大门外。放学老师必须在值日学生离校后方可离校。放学时间一到,任何人不得随意留学生,如确需要留学生,要妥善安排,确保万无一失。
3、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教育学生了解火灾类型和起火原因的简单知识。
4、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教育,教育学生不吃腐烂变质食品,不随便买零食。
5、对学生进行防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的安全知识的教育。
6、对学生进行预防常见的动植物伤害的安全知识的教育。
7、教育学生在公众或集体场合,听从老师指挥,不乱走乱跑,不拥挤打闹等。
活动安全制度
1、体育课、劳动课、活动课等特殊课型,任课老师一定要按教学计划安排内容,全班组织训练,要妥善安排好因身体原因不能到室外活动的学生。活动前要认真检查活动器材、工具、场地,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谨防意外,不准擅自离开场地,活动的学生不得超出老师的视线范围之外。
2、在校外室外的非课程性活动一律要经学校研究批准后方可进行。
3、学生开会要事先安排好座位,并有专人负责指挥进出会场。会议期间学校领导、班主任、教师和电工应固守岗位。
4、室内打扫,班主任老师一般应教育学生不得嬉闹,并于现场督促。
5、涉及攀高劳动内容,班主任老师必须始终在场。擦拭风扇、灯管,应事先切断电路。
6、学生外出需要用车必须找证件齐全、上保险的车、由驾驶经验丰富的驾驶员驾驶的车。
卫 生 安 全 制 度
1、各年级按课程计划上好健康教育课。
2、学校食堂、商店工作人员把好卫生关,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
3、对患病或食物中毒的学生,教师应及时采取措施,不得拖延。
4、严禁学生把易燃、易爆物品带进校园。对可疑人员和外来物品要进行检查。
5、班主任经常对学生进行合理的“四防”教育。
6、定期监测学生的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7、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要求环境噪音、通风、采光、照明、教室建筑、黑板桌椅等设施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
8、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9、结合课堂教学内容,进行卫生教育。
10、在带领学生到工厂、农村上实验课时,要做好安全防范教育及安全防范工作。
安全责任事故追究管理制度
1、安全津贴占考绩津贴的20%。
2、实行事故责任追究制。责任造成损失费用一律由直接责任人全额承担。
3、中午、晚上未护送,直接从津贴中扣5元。由行政值日安排他人代送,并发代送费5 元。
4、因本人责任造成安全事故,扣除事故直接责任人的当月安全津贴全额。
5、教师在上课期间善自离开教室或场地(体育课学生所在的场地)造成事故,其责任由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