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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东幼儿园教育教学要求

  台东幼儿园教育教学要求

  一、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保育和教育的指导思想和具体要求,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

  二、遵循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标,在重视智力的同时,重视能力和情感的培养,既体现国家对未来人才的要求,又突出幼儿教育的特点。

  三、尊重儿童,保护儿童的尊严和权利,要尊重儿童的个性特点和兴趣需要,向其提供自主选择、自我活动的机会,不轻易指责孩子。主班教师始终与孩子在一起,各项活动充分考虑保护儿童的措施,不让孩子做危险的事。

  四、了解儿童的年龄特点,熟练掌握教育的基本规律,善于观察与发现儿童的个性差异,平等对待每一个孩子,不歧视、不偏爱,因人施教,促进每个儿童在原有水平上得到发展。

  五、建立融洽、和谐、健康的师生关系,善于与孩子做各种情感性接触,善于正确、积极地评价孩子,保证每天表扬和批评之比在4:1以上。

  六、以《幼儿园自编教材》为教学的主要模式,保证儿童学习知识的时代性、准确性、科学性和循序渐进性。

  七、实行年级组备课制,全体教师应先全面分析本年级、本班儿童在上一个周的发展状况,分析原因,商讨补救措施;然后根据分工,每个教师在课程预定的下一周中,合理设计适宜每个儿童发展的教育计划,制作并提供相关的教具、学具。如根据儿童的需求更换内容,须事先须得业务园长的认可方可变换。

  八、以班级为教育教学的基本单位,教师全面负责班级的教学组织、教育指导,分上、下午班组织活动。每个教师在课程实施前应完成规定的活动设计、单元计划、教学具准备、活动区材料投放、环境布置、家长园地宣传、亲子活动准备等;实施中,观察儿童学习中的反应和行为,及时填写观察记录,并根据儿童的反馈信息调整教育计划;结束后,认真分析,完成活动评价及教学笔记

  九、积极开展教育科研,参加教科研的教师签定教教研协议,教研人员应认真履行教科研协议中规定的义务,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前提下,开展实验,撰写论文。实验课题经教科室评定后,教研人员可享受规定的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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