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课程是以学校为基地进行开发的课程,它的开发主体是教师.特别是由同一学校或不同学校教师组成的开发小组.教师可以与专家合作,但不能由专家编教材,由教师教教材。教师开发课程的模式是实践一评估一开发,教师在实践中,对自己所面对的情景进行分析,对学生的需要作出评估,确定目标,选择与组织内容,决定实施与评价的方式。
一、校本课程的结构
校本课程开发是学校课程管理的组成部分。总体上说,校本课程开发的程序必须做到:
1、需要评估:是设计校本课程的基础研究.主要涉及明晰学校的培养目标,评估学生的发展需要,评估学校及社杜区发展的需要,分析学校与社区的课程资源等。确定目标是学校对校本课程所作出的价值定位。它是在分析与研究需要评估的基础上,通过学校课程审议委员会的审议,确定校本课程的总体目标,制定校本课程的大致结构等。
2、组织与实施:是学校为实现校本课程目标开展的一系列活动。根据校本课程的总体目标与课程结构,制定《校本课程开发指南》。对教师进行培训,让教师自主申报课程.学校课程审议委员会根据校本课程的总体目标与教师的课程开发能力,对教师申报的课程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编入《学生选修课程目录与课程介绍》;学生根据自己的志愿选课,选课人数达到一定的数量后,才准许开课.在此基础上,学校形成一份完整的《校本课程开发方案》;教师在课程实施之前或过程中,撰写自己承担的课程的《课程纲要》(教师用的材料)。
3、评价:是指校本课程开发过程中的一系列价值判断活动。它包括《课程纲要》的评价、学生学业成绩的评定、教师课程实施过程评定,以及《校本课程开发方案》的评价与改进建议等。评价的结果应向相关人员或社会公布。
4、校本课程开发的类型:校本课程可从三个方面进行,一是选用;二是改编;三是新编。课程选用是校本课程开发中最普遍的活动,是教师从课程资源中选择比较适合的课程;课程改编是教师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学校或自身的现实条件,对已有的课程进行局部的内容修改或结构调整;课程新编是指教师根据需要与可能而开发的全新的课程。
二、校本课程开发中涉及到的文件撰写格式和要求;
《校本课程开发指南》是学校在校本课程方面的一般性的规定,用来培训教师的基本依据。它包括需要评估:校本课程开发的总体目标;校本课程的大致结构;校本课程开发的基本程序;校本课程开发的管理条例等。
《学生选修课程目录与课程介绍》是已经通过校本课程审议委员会审议的各门课程名称及其简介,简介以200字为宜。
《课程纲要》是教师自己任教的课程的一种设计。它包括以下内容:课程目标,课程内容或活动安排,课程实施建议,以及课程评价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