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搬中学安全巡查制度
一、建立安全巡查档案,明确专人对学校进行每日安全巡查,并结合实际组织夜间安全巡查。
二、巡查内容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作为、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四)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五)其他安全情况。
三、食堂、小商店在工作营业期间的安全检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工作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24时前每两小时巡查一次,24时后每四小时巡查一次。
四、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安全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五、安全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