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镇二中学生宿舍纪律条例
1、住宿生应服从生活指导教师和值班员的管理。
2、每个学生都应按指定房间、床位住宿,不得随便调换,不得带非住宿生进入宿舍,严禁留宿外人。
3、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熄灯、关门、就寝,除星期六外其余时间一律不得擅自离校居住,外地学生离校应请假允许后,方能离校。
4、保持宿舍安静严禁大声喧哗、吵闹、打牌、下棋,不得进行妨碍他人学习、生活的娱乐活动。
5、节约用水、用电,严禁私拉电源。严禁明火、自炊或烧纸张。
6、见到老师、家长和来访客人,主动起立,打招呼,让座。
7、保持宿舍清洁,严禁把饭菜带入宿舍内,走廊内不得倾倒污水和乱扔杂物。
8、提高警惕,协助管理人员作好安全防范工作。对于自身的贵重物品及生活费妥善保管,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
9、凡违反上述条例,经教育无效,不得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学生,所在宿舍不得参加文明宿舍的评比,所在班级不得参加文明班级的评比。
宿舍内物品放置规定
1、被子、枕头等床上用品叠放整齐,放在同一方向。
2、水瓶、牙刷、杯子、毛巾、鞋、衣服等生活用品罢放整齐、有序、统一。
3、扫帚、簸箕等卫生用品罢放整齐。
4、学习用品整齐有序。
5、宿舍内外墙上不得乱涂乱画,床上除被子、枕头、衣服外不得放它物。
6、每年统一时间收挂坟帐,夏季衣被洗干净,晒干捆扎好。
宿舍卫生管理要求
为了培养学生爱清洁、讲卫生的习惯,学生每天要主动整理自己的内务,保持室内外清洁、整齐、卫生。政教处和生活指导教师、管理员将随时检查公布。
1、室长责任:负责本宿舍的日常卫生、生活秩序的管理、值日生的排定,室长由学生推荐产生。
2、寝室内务卫生每天打扫至少二次,每次安排二人(规定上午早读课前15分钟,下午第一节课前15分钟以前完成),每周五中午各宿舍进行彻底大扫除。
3、生活指导教师,值班员每日按评定标准检查、评比、公布各宿舍卫生状况,评定成绩,作为文明班级、三好学生、文明学生、文明宿舍评定的依据。
4、被评为不卫生宿舍者,不能参加文明宿舍、文明班级的评比,其成员不得参加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学生的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