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值班值宿制度
一、保卫处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长责任制,值班工作必须保证警力充足,值班人员不得饮酒,值班人员严格履行职责。
二、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按规定要求着装,接待报警、报案、检举、控告、投案自首或者其它原因来访的教师、学生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三、一般学生内部纠纷由当班人员进行处理,发生案件、事故或者其它紧急情况做出应急处理,立即报告并按照领导指示预案办理,根据不同情况及时与公安分局社区中队、治安、刑警联系,但值班人员必须到场了解情况及时汇报。
四、值班人员应当对办公区内安全情况进行巡查,对进入内部办公区的人员应当问清情况,并予以引导,维护好本单位工作、学习、生活秩序,做好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并保障自身安全。
五、值班人员因故离开值班岗位时,必须经领导批准,并应有人代岗。
六、严格遵守工作交接制度,下班人员应当将工作情况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并履行交接手续。
七、值班人员在8小时内,不得在值班室内看电视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