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教器材购入后,应检查是否运行正常,按其特性分类、编号,由学校校产科、会计科人员记入固定资产帐,电教中心记入电教设备明细帐后,及时入帐、入库,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二、应正确按电教器材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误操作。
三、闲置器材应存放在电教仓库,做到按类摆放,平时注意器材的整洁卫生。
四、电教器材室应注意防潮、防晒、防盗等,严禁阳光直接照射。
五、定期检修,出现故障及时排除,防止影响正常使用。在场所使用中的设备,应按使用场所由专人负责保管,并在电教管理员处作好相应的登记。
六、为保证安全,体积较小的贵重器材在不用时,应集中存放在电教仓库的橱子内。
七、严格借出制度,认真填写《电教设备借还登记表》,归还后应再次检查是否运行正常。
八、每个学期结束前夕,应将移动性的器材设备(如收录机、摄像机、照相机等)收到电教仓库保管。
九、每个学期结束后,都应利用假期对全校使用中的电教设备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并将盘点结果上报分管校长,并进行一次必要的维护工作。
十、电教设备维修人员根据计算机损坏情况,作出是人为损坏、自然损坏、意外损坏和操作不当的判断,对于人为损坏的要上报学校,由学校决定相应的处理意见,操作不当的,建议有关人员及时进行相应培训与学习。需维修的设备,不管是整机送修还是更换配件,都应由二位以上技术人员进行技术鉴定,自己能维修的,自己维修,确定需送修或更换部件的逐级审批。
十一、如果是整机送修,需二人以上一道送修,并选择维修水平高、收费标准合理、修后服务好的维修单位修理。
十二、 如果是在校内修理,需要采购维修配件,应由电教中心和供应科人员一同参与采购。购回的部件应先入库,然后再出库,更换下来的废部件也应送仓库合理存放。
十三、凭新旧部件的入库手续,发票方可签字报销。
十四、需报废的设备,保管人应请技术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如果失去了修理价值,由校产科和电教中心人员填写报废申请单报校长办公会审批,获准以后方能报废,并由校产科办理相应报废设备销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