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廉政、勤政制度
一、每位领导干部都应该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提高公个意识,努力为师生服务,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为办好学校服务。
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艰苦奋斗,精打细算,勤俭办学,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教职工待遇。
三、干部要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廉洁自律,克已奉公,不允许侵害教职工的利益,不允许假公济私,损公肥私。
四、遵守职业道德,抵制行业不正之风,不允许成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标准,接受群众监督。
五、在公务活动中,不吃请,不收受礼,不利用工作之便要求关系单位或学生家长为个人及亲友办私事。
六、不断增强法制观念,遵守法纪,抵制不正之风,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破坏纪律的行为。
七、干部要有良好的精神状态,要做到团结协作,拼搏奉献,关心同志,待人诚恳,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八、定期检查有关制度的执行情况,自觉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正确对待各方面的批评和意见改正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