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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雷锋 做有道德的人”读书教育活动组织实施方案

  “学雷锋 做有道德的人”读书教育活动组织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扎实开展全省青少年“学雷锋做有道德的人”读书教育活动,制定组织实施办法如下。

  一、组织领导

  山东省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组委会,负责本届活动的各项组织工作。各市、县(市、区)读书教育活动组委会,负责本地区的读书活动的组织领导,各级组委会下设读书教育活动办公室,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

  二、活动读本

  中国妇女出版社和新世界出版社为本届活动编辑出版的《学雷锋 做有道德的人》系列读本,分小学低年级、小学中高年级、初中生、高中生四种,供不同年龄段的青少年在读书活动中选用。

  三、活动内容

  各级组委会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关于在全省青少年中组织开展“学雷锋做有道德的人”第二十届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和统一部署,组织本地区青少年积极参加本届读书教育活动。

  小学低年级学生以读书和听教师辅导讲解为主,了解读本内容。各学校可以年级或班级为单位,参考读本提供的活动建议,开展适合低年级学生年龄特点的活动。

  小学中高年级学生和中学生在认真读书的基础上,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辅导教师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

  各学校可参考读本提供的活动建议,结合班会、队会组织专题活动;可利用墙报、板报、校报、校电视台、校网等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以“建设幸福中国”为主题的故事会、演讲会、知识竞赛、作文比赛、绘画比赛等活动,组织参观、访问、社会调查等实践活动,进一步丰富教育内容。

  在本届活动中,全国组委会拟组织征文比赛、小学生讲故事比赛、中学生演讲比赛和春苗网知识竞赛四项全国性活动。

  四、全国组委会奖励办法

  1、奖项设置:

  学生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教师特等奖和优秀奖,在参加读书活动的学校辅导教师中产生。

  组织特等奖和优秀奖,在宣传、教育部门和学校中产生。

  先进工作者奖,在省组委会和市、县(市、区)组委会中产生。

  发行先进奖,在新华书店系统中产生。

  2、推荐比例:

  在认真读书和积极开展活动的基础上,由学校根据学生的一贯表现,按参加人数2%的比例,评出在读书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品学兼优的学生,填写推荐表,上报当地活动组委会。

  各地活动组委会按总的比例要求平衡后,将本地区评选结果报送上级组委会,省组委会再次平衡后确定推荐名单,报全国组委会。教师奖、组织奖和先进工作者奖由省级组委会根据各地开展活动的情况推荐。各奖项的推荐比例为:

  学生特等奖为3万分之一,一等奖为2万分之一,二等奖为万分之一,三等奖为万分之二,优秀奖为百分之二。

  教师特等奖为10万分之一,教师优秀奖为5万分之一。

  组织特等奖为12万分之一,组织优秀奖为4万分之一。

  先进工作者奖为15万分之一。

  发行先进奖为5万分之一。

  在推荐中,某些个人或集体奖项可能在一个县(市、区)内无法产生时,由省组委会根据开展活动的情况平衡确定。

  3、总结表彰:

  (1)全国组委会对各类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2)全国组委会拟于2013年暑期在北京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部分获特等奖的学生、教师和组织单位的代表进行表彰。参加北京总结表彰大会的人员比例为:获特等奖的学生选50%进京。小学低年级学生因年龄小不宜进京,其名额加在小学中高年级;获特等奖的教师选30%进京;获组织特等奖的单位代表选30%进京。

  (3)全国组委会拟于2013年9月召开发行系统总结表彰大会。

  (4)本届读书活动征文比赛获奖作品和,由中国妇女出版社和新世界出版社出版《小学生获奖征文选》、《中学生获奖征文选》。

  省读书教育活动组委会设立组织工作特等奖和优秀奖,在各市组委会中产生。评选考核标准为:一是重视程度高,读书教育活动开展广泛深入;二是学生参加活动比率高、效果好;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征文比赛、讲故事比赛、演讲比赛和春苗网知识竞赛活动,逐级选拔推荐选手积极参加省里的比赛,并取得较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