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z县教育局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切实改善农村留守儿童生存发展状况,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快乐、全面成长,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和《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以及中央和县委、县政府对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指示精神,以优化农村留守儿童生存发展环境,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为目标,以动员社会支持,增强家长责任意识为着力点,大力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为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必要保障和良好环境。
二、工作对象及目标
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牵头”的责任制度,加强政府统筹协调力度,努力实现农村留守儿童“学业有教、监护有人、安全有保、亲情有护、活动有地”的总体工作目标。
(一)工作对象
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对象为全县父母均外出务工的0—16岁在幼儿园、小学、初中就读及散居的农村留守儿童。
(二)主要目标
1.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幼儿园、中小学留守儿童建档率达100%,农村散居留守儿童建档率达90%以上;
2.100%的农村留守儿童都有临时监护人;
3.3—6岁农村留守儿童幼儿园入园率达90%以上;
4.农村留守儿童入学率、巩固率均达100%;
5.学校为农村留守儿童建立心理保健工作档案,建档率达100%;
6.到2015年,社会各界与农村留守儿童结对帮扶率达60%以上;
7.具备寄宿条件的学校,接收自愿寄宿的农村留守儿童的比例达100%;
8.对涉及农村留守儿童的案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100%给予法律援助;
9.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家教知识普及率达85%。
三、实施时间
从2014年1月至2012年12月。每年对个学校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工作进行督导评估,通过督导评估检查,总结和推广实施经验,表彰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四、主要措施
(一)构建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网络
健全以留守儿童亲属为主体的监护网络,督促临时监护人履行法律责任;建立以基层党政组织为主体的行政村管护网络,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以教职员工为主体的学校帮护网络,加强学校、临时监护人、法定监护人与社会的密切配合,建立完善与监护人的沟通联系制度;建立以群团组织和志愿者为主体的社会关护网络,在思想、生活上给予关心,扶助家庭贫困的留守儿童;建立以政法部门为主体的法律保护网络,切实维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五大网络要加强联系与配合,共同开展好各项工作。
(二)建立学校教育和管理留守儿童的机制
1.摸准信息,建立“台账”
各学校要组织专人对在园在校留守儿童进行摸底调查,做到清楚留守儿童的姓名、性别、年龄;清楚留守儿童的性格特点、兴趣爱好;清楚留守儿童病史状况;清楚留守儿童父母的务工地点和联系方式;清楚留守儿童的临时监护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通过摸底调查,学校要将调查信息分类整理建档,同时将调查统计表汇总报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留守儿童档案要建到学生所在的学校、班级、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做到心中有数、工作明确,并及时分析留守儿童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对策,切实解决留守儿童生活、学习、思想等方面的困难。
2.实行三个优先
(1)学习上优先辅导。学校要从学习方面对留守儿童逐一进行分类、分组,落实到每一位任课教师。由任课教师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学习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效果。每个留守儿童由老师牵头确立一名学习帮手,教师要对结对帮扶效果进行定期检查,建立进步档案。
(2)生活上优先照顾。学校对留守儿童要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使学生开心、家长放心。食堂要注意营养搭配均衡,有益身体发育。留守儿童患病时,要及时诊治,悉心照料。要指导寄宿学生学会生活自理,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3)活动上优先安排。学校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留守儿童参加集体活动,或根据特点单独开展一些活动,既使其愉悦身心,又培养独立生活能力。要通过图书阅览等形式,丰富留守儿童的文化生活,接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熏陶。
3.多渠道沟通
(1)开展谈心活动和家访工作。学校要开设心理咨询室,为留守儿童开展心理咨询。建立与留守儿童交流谈心制度,用爱心呵护留守儿童,使留守儿童感到老师胜似父母、学校胜似家庭。要定期进行家访,向家长或临时监护人通报孩子学习、生活情况,探讨教育孩子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