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三育人”的教育方针,构建文明和谐校园,在学校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进一步增强全镇教职工和学生创建文明单位的意识,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广泛开展“文明学校、文明班级、文明寝室, 争当文明教师、文明学生”的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z”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全国.省县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全镇学校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原则,把创建活动纳入各学校、党支部的工作议事日程,充分调动全镇教职工和学生文明创建的积极性,把文明创建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组织领导
文明创建活动在中心学校的领导下,实行各校长负总责,书记分管,分管校长、主任具体抓落实,教师学生积极参与.
三、评比范围
全镇的文明创建活动,按照文明学校、文明班级、文明寝室、文明教师、文明学生五个系列进行。全镇同步启动,同步实施,分批达标.
四、方法步骤
开展文明创建活动,评比文明班级、文明处室、文明寝室、文明教师、文明学生,在各中小学领导下进行,整个活动分三步进行。
1.部署动员。二月中下旬,分别召开书记校长、教师学生会议,进行宣传动员,在此基础上,部署工作,提出要求,公布评比条件。
2.开展活动。三至十二月,各学校要按照文明单位创建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创建工作的各项活动。如制定规划,落实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布置环境治理,适时开展检查评比。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开展一些有特色的活动,把创建活动搞得有声有色。
3.评比表彰。元月中下旬开展评比,在评比的基础上,进行总结表彰,召开总结表彰大会,颁发证书和奖金。
五、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对这次文明创建活动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加强教育,提高开展文明创建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分工专人负责,适时帮助指导,及时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想方设法为开展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2.要认真组织,注重效果。各单位在开展创建活动中,要认真组织,围绕主题,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用各种激励机制,调动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参与文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特别要在效果上下功夫,切切实实抓出成效。
3.要加强检查,落实内容。各单位在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中。要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创建情况要适时进行检查,抓好创建内容的落实。学院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单位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的情况进行抽查。各单位在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中要注意及时总结经验,有关情况适时报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