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师德师风教育与法制教育专项行动的通知》(邯教师﹝2014﹞19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广大教职工师德水平和法制观念,杜绝侵害学生合法权益事件的发生,加强和谐校园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措施
1、进一步落实各项规定。各学校要全面认真落实《邯郸市“三师”建设实施标准(试行)》和《邯郸市教育局关于禁止公办学校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的管理办法(试行)》,《邯郸市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和《邯郸市教职工六条禁令》,规范教师道德行为,做到在教师个人行为上有对照,在学校管理上有规范,在评价考核上有依据。严厉查处道德败坏、体罚侮辱学生和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等违规违纪问题,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依归给予调整教学岗位、党纪政纪处分或撤销教师资格、解聘、追究法律责任等处分。同时,对师德建设监督不力、查处不到位的学校领导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追究责任。
2、加强教师普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贯彻全国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加强教师普法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全区教师普法学习纳入教师任职培训、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等课程体系中,组织广大校长和教师认真学习宪法、刑法、未成年保护法等基本法律,学习保障和落实国家教育方针、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等内容的法律知识,学习维护和保障学校、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的法律规定。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树立和自觉维护教师良好形象。
3、建立师德师风教育与法制教育工作机制。将师德师风教育与法制教育列为教师培养和职后培训的重要环节。对学校班主任等德育工作者进行师德教育专题培训。把师德教育与法制教育作为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首要任务和重点内容。在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理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的同时,重视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将师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纳入到教师资格和准入制度中,作为中小学教师培养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4、树立典型,正面引领。以庆祝教师节为契机,集中开展师德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大力表彰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和感动邯郸教育人物,坚持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树立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先进典型,为师德师风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创新师德宣传模式,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阵地,注重运用微博等新媒体,依托地方媒体、教育媒体、校内媒体开辟优秀师德典型专栏,组织专题访谈活动,打造立体宣传格局。
5、加强监督,建立师德师风考核工作机制。建立师德评价制度,把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结合起来,重点实施师德过程性考核。市教育局将把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测评结果作为各教育行政部门政绩考核、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内容,作为教师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完善学生、家长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师德和法制监督机制,把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建立学生、家长和社会评价制度。建立面向教师、家长、学生、社会的意见箱、投诉电话等监督举报渠道和反馈平台。
二、方法步骤
专项行动从2014年6月开始,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与培训学习阶段(6月下旬到8月)。
1、制定方案。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师德师风教育与法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方案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在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机制等方面有所改进和创新。要在针对性、时效性上下工夫,克服形式主义和一般性的号召,确保专项行动收到实效。
2、开展培训。学校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学习教育活动,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保护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邯郸市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邯郸市教职工六条禁令》、邯郸市教育局《“三师”建设实施标准(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增强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要求每名教职员工要撰写2000字以上的学习体会文章。
(二)开展师德学习反思周活动(8月下旬)。每位教师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对照相关材料,做好自查和反思,重点做到四查:一查是否存在不按要求完成任务、不认真备课上课、不认真批改作业和不认真辅导学生等损害学生利益等情况;二查是否上课留一手、下课乱补课、进行有偿家教、私办补习班等情况;三查是否存在乱收费,向学生和家长推销或变相推销商品和课外书刊、教辅资料等情况;四查是否存在以教谋私,接受学生或家长的宴请,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等情况。每位教师都要撰写师德学习反思资料,并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着力解决师德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自身职业道德水平。各学校也要对本学校在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法制教育方面存在问题进行认真的梳理和反思,并撰写本校的师德反思材料,重点查找本学校存在的法制观念淡薄,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侮辱伤害学生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