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东一中创建“群众满意的窗口单位”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促进依法治教,搞好优质服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指导精神,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创建“群众满意的窗口单位”活动,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指导思想:以“z”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队伍建设年”、“发展改革年”、“稳定安全年”活动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以队伍建设、公正廉洁、规范执教等为主要内容,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以民主评议为手段,大力加强各级各单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积极创建群众满意的窗口单位,努力塑造我校良好的形象。
目标要求: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让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直接参与对学校服务行为的评议和监督,重点解决在服务理念、服务态度、办事程序、办事能力、廉洁从教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高履行职责的本领和水平,达到“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教规范、服务热情、廉洁高效、环境优美、取信于民”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营东区第一中学创建“群众满意的窗口单位”活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领导小组负责活动全过程的总体部署和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立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制定和组织协调实施活动方案,督查活动开展情况。
三、具体标准
1、队伍建设方面
(1)建设一个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团结奋进、争先创优意识强的领导班子;
(2)建立一支敬业爱岗、乐于奉献、不怕吃苦、勤奋工作,有觉悟、懂业务、守纪律、高素质的职工队伍;
(3)建立健全比较完善的全员岗位责任制和行为规范,工作内容、标准和要求明确,并自觉遵守;
(4)制定切实可行的队伍建设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公正廉洁方面
(1)实行校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依法办事,平等待人,不徇私情;
(3)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法》、《教师法》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到依法治教;
(4)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及对师生文明诚信教育,师生无违法违纪行为;
(5)严格规范收费行为,杜绝乱收费现象;
(6)健全完善廉政保障措施和规章制度。
3、规范执教、优质服务方面
(1)建立健全岗位规范及办事程序;
(3)广大教职工工作中态度和蔼,使用规范文明用语,禁用忌语,在教学中必须使用普通话;
(4)招考报名期间,报名点为考生设置咨询台,提供咨询服务,向考生公开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等;
(5)无强制性组织学生参加各类业余辅导班、补习班现象;
(6)优化招商引资教育软环境,外来投资者子女入托入学享受当地居民同等待遇。
4、监督制约方面
(1)监督有力。加强内部监督管理,畅通外部监督渠道,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做到校务公开,设立监督电话,聘任监督员,较好地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2)投诉有音。设立群众举报箱,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举报、投诉处结率达100%,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3)处罚得力。严格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的,有具体的处罚措施,做到奖惩分明,处罚有力。
5、社会评价方面
(1)年度考核受到表彰或奖励;
(2)行风建设方面有突出成果和成功经验,得到社会认可;
(3)民主评议取得好成绩,社会满意率高。
四、 组织实施
今年的创建活动分为动员部署、学习提高、排查整改、命名表彰四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7月19日—8月31日): 7月中旬,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并召开动员会进行动员部署,进行深入的宣传发动,确立目标,细化分工,制定措施,层层落实责任。
2、学习提高阶段(9月1日—9月30日):开展“z”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学习教育活动,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学习活动,提高教职工的业务素质。
3、排查整改阶段(10月1日—11月15日):围绕创建标准,认真排查问题,狠抓整改落实。要围绕“服务经济建设、服务基层群众”这一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搞好排查。排查工作要突出“思想观念新不新、办事效率高不高、服务意识强不强、廉洁自律严不严、全员目标管理成绩大不大”五个重点。在此基础上,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措施落实,把查排出的问题和整改措施列成单子于11月3日前书面报区教育局301室。
4、评选、命名表彰(11月16日—12月31日): 在学习整改的基础上,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组织开展“群众满意的窗口单位”评议活动, “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85%以上,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申请“群众满意的窗口单位”报区教育局。
五、几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