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三中“正风肃纪,一线建功”作风大整顿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桂阳县开展“正风肃纪,一线建功”作风大整顿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15]1号)和《关于印发〈教育系统“开展作风大整顿,推动教育大发展”主题活动实施方案〉通知》,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作风大整顿主题活动。为了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z”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第十一届纪委第四次全会暨全县反腐败工作和作风大整顿动员大会精神,紧密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和“立师德、守法纪、树形象”师德师风主题活动的开展,有针对性地查找和解决目前教师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切实转变行风、校风、教风和学风,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提高综合素质,为推动桂阳高中教育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和作风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作风大整顿,使全校教职工工作纪律明显加强,服务态度明显转变,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廉政意识明显增强。弘扬优良作风、纠正突出问题、狠刹歪风邪气、强化监督检查、惩处违纪行为、凝聚发展共识,达到思想好、纪律好、作风好、环境好、质量好、形象好工作目标。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三、作风整顿内容
(一)工作纪律
健全考勤制度,执行坐班签到制,加强教职工的考勤纪律管理。工作期间坚守岗位,禁止上班迟到、早退、离岗、脱岗,禁止无故旷工、旷会,禁止随意调课。 禁止上班时间上网玩游戏、聊QQ、看电影、看小说、炒股、购物以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工作态度
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风气,大力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和“课堂革命年”活动;更新教学观念,端正治学态度,坚守职业道德;搞好日常教育教学工作,做好各类常规工作,杜绝心不思教,教不认真。处室人员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的工作牵头部门要做好协调,搞好服务,保障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服务要周到热情。
(三)教学绩效
深入开展听课评课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结合县里开展的“课堂革命年“活动,使学校教学成绩上一个新台阶。要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成绩真实有效。认真完成上级和学校布置的工作任务,达到相应目标。
(四)工作落实
认真执行上级部门部署的工作任务,做到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上报,学校开展的各项工作要按时落实,不得推诿,不得拖延,不折不扣执行好各项工作。严格执行学校分层管理和逐层汇报制。
(五)遵纪守法,关爱学生
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关爱学生,体贴学生,形成良好的师生关系,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和氛围。禁止讥讽、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六)廉政建设。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郴州市《关于严禁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赌博、工作早午餐饮酒、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郴办发[2014]3号)、《郴州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作风问责暂行办法》(郴办发[2015]2号)、《关于“五个一律免职”的通知》和桂阳县教职工“十条禁令”等相关文件精神,严禁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赌博,严禁工作日早午餐饮酒。严禁有偿家养、家教,严禁乱收费;禁止吃、拿、卡、要;禁止大操大办个人喜庆事宜,借机收钱敛财;禁止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禁止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主要措施
(一)组织学习文件、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
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禁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赌博、工作早午餐饮酒、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郴办发[2010]3号)、《郴州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作风问责暂行办法》(郴办发[2012]2号)、《关于“五个一律免职”的通知》、桂阳县教职工“十条禁令”和《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 ,增强教职工对作风大整顿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二)实行督查及考核评估。
对上级和学校部署的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并从工作纪律、作风、绩效、等方面全校教职工进行考核评估,对表现好的予以表彰,对表现不好或问题突出的予以通报批评。
(三)实行问责谈话制度。
对在作风大整顿活动中表现不佳或问题较突出的教职工,视其情况责成接受问责谈话,由学校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进行谈话。谈话后仍不及时整改的,将予以通报批评或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等处理。
(四)开展多种活动,在活动中提升作风建设。
认真开展“五亮五比五创”、“创先争优”、“师德师风建设”、“课堂革命年”等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使全体教职工在思想作风上有一个大的提升,并就作风大整顿进行公开承诺。
(五)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学校在深入落实“民主管理制”“校长负责制”“分层管理制度”“三维值日制”等现有管理制度,不断优化和创新管理机制,制订完善《教学质量奖励制度》《教研活动奖励制度》《学生奖励制度》《学生公寓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构建积极向上,和谐稳定的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