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镇江市大港中心小学“好课堂在行动”实施方案
上传:解丽君 时间:2014年11月12日 点击:240
一、指导思想
根据《镇江市高效课堂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及《2014年“镇江好课堂----新区在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以开展课堂教育教学展评活动为载体,引导全校教师集中精力投身教育教学改革,达到以评促教、以评促训、以评促研和以评促改的目的,不断提高广大教师专业水平和课堂教育教学质量。
二、活动主题
打造高效课堂,展示课改成果,促进教师专业提升,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韦 群
副组长:王晓红 朱 梅 王革新
成 员: 解丽君 戴爱芬 陈金顺 时伟晴 徐亚琴 颜雪芬 贾丽霞
颜 迅 沈 丽 赵 莹 吴寅文 费 芳 陈志芬 赵 俊
四、参加对象
全校一线上课教师
五、活动内容
采用教育教学设计评比和课堂教育教学评比两种形式。
1.教育教学内容设计(占20%):针对参赛课题,形成详细的文本设计案例。
2.课堂教育教学展示(占80%):重点展示教师的基本教育教学素养,包括教育教学观念与知识功底、教学设计与教学组织实施能力以及课堂教学的有效度。
六、具体安排
1.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2.活动实施阶段(2014年11月11日---25日)
(1)11月11日,召开“好课堂在行动”领导小组成员专题会议,明确要求,落实方案,组织实施。
(2)11月12日开始,由语、数、英、及综合学科教研组长牵头,以教研组、备课组为单位分组评比进行选拔。语、数、英学科采用二轮选拔,第一轮年级组选拔,各年级推选1人;第二轮校级选拔,从语文(6名)、数学(6名)、英语(4名)教师中再推选出语、数、英各2名教师作为学校代表,参加区级比赛。其余学科采用一轮选拔。
课堂教学评比上课内容第一轮自选,第二轮采用同课异构。
(3)语、数、英学科,课堂教学展示评比采用年级互评方式,一二年级、三四年级、五六年级教师之间对调互评。
(4)综合学科组评比办法:音乐与美术学科教师对调互评,体育学科分两组互评,赵俊、王珂、黄春梅、吴美娟、韦登朝老师为一组互评。
综合学科评比分组情况:(打☆号为负责人)
音乐:☆费 芳 巫婷婷 孔红娟 赵跃军
美术:☆陈志芬 闫丽君 赵玲璐 葛竹林
体育:☆吴寅文 王革新 潘玉龙 张林根 黄红哎
唐 奇 朱 梅 田 珩 王 俊
其他:☆赵 俊 王 珂 吴美娟 黄春梅 韦登朝
(5)班会、心理健康、思品三门学科采用自愿报名和学校推荐相结合原则。自愿报名满3人,则通过比赛选拔。如不足3人,学校将结合教师综合情况直接推荐参加区比赛。
(6)2014年11月25日前,完成全校教师选拔比赛,网上公示并上报参加全区比赛人选。
我校各学科选拔推荐参加区比赛分配名额
学科
语文
数学
英语
音乐
体育
美术
思品
科学
信息
班会
心理健 康
名额
2
2
2
1
1
1
1
1
1
1
1
七、活动奖励
1.学校将根据课堂教学展示评比结果结合教师教龄、已获荣誉称号情况评选出校级“教坛新秀”、“教学能手”、“教学骨干”。
2.学校将根据课堂教学设计的质量和课堂教育教学的现场展示水平,评选出语、数、英学科的一、二、三等奖(其中语文6名,数学6名,英语4名);音、体、美综合学科设一、二等奖若干名。(推荐除外)
学校将根据各学科评比结果及教师教龄、各方面综合情况推选我校参加新区比赛的人员。
3.教龄在6年以下(含6年)的教师参加课堂教育教学展评活动并获得区二等奖及以上奖次的,经社发局审核公示后授予镇江新区教坛新秀称号。
八、相关要求
1.全校一线教师全体参与,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无故缺席者依学校相关制度处理。
2.各教研组、备课组长及相关负责人建立此次活动开展的过程性资料。包括教案、照片(一张上课教师的,一张听课教师的)、课件、评分表。
3.被推选及推荐参加区比赛的教师须拍摄视频课。
镇江市大港中心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