榴石高中教师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制定2015-2016学年度教师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充分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增强教师的责任感,认真履行工作岗位责任制,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不断提高。
二、基本原则
1、双向选择原则。聘任教职工实行双向选择,在岗位需要的前提下学校应尽量根据教职工本人的志愿进行聘任。学校聘任的岗位与教职工志愿不相符时,教职工应服从学校聘任,不服从学校聘任的,按拒聘处理。
2、“三定”原则。以校设置岗位数为依据,实行定编、定岗、定责,组织全员公开聘任,教职工受聘后,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3、择优竞争原则。根据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全方位综合考评,在聘任过程中,坚持任人唯贤、唯才是举,实行公开聘任与公平竞争的原则。
4、客观公正原则。在聘任过程中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公正、公开、公平地评聘每一位教职工。
5、原则上实行循环教学。
三、基本程序
1、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布置填写职务岗位意向表等工作。
2、教职工根据方案及本人实际填写意向书(不填报意向书者视为拒聘)。
3、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各处室主任为成员组成的教师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z
4、学校教师聘任工作小组根据教师意向书组织考核聘任。聘任顺序为:备课长→实验班教师→高三教师→高二教师→高一教师→各处室工作人员。聘任原则上以工作业绩为主,工作态度、协调能力作重要参考,教师个人特殊情况(身体患有重大疾病、生病等)体现人文关怀。
5、公示聘任结果。
四、岗位设置
1、教学岗位设置(220人)
学科 高一 高二 高三 合计
2、其他岗位设置
部门 实验室 图书室 阅览室 信息中心 教务室 校长办 政教处 总务处 教科室 督导室 工会 团委 合计
五、关于落聘、拒聘或解聘的处理
1、落聘。对因各种原因而落聘的教师,视为落聘。本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谋求工作岗位,否则作待岗处理。
2、拒聘。若不接受聘任者,视为拒聘。
3、解聘。学校按有关规定和方案,对受聘教职工的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发现不满意,并解除其受聘职位,即为解聘。解聘作落聘处理,学校可以对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解聘。
⑴师德素养差,严重体罚学生,不能为人师表,造成严重后果者。
⑵教育教学效果差,连续二次踩“红线”者。
⑶工作严重失职,造成事故者。
(4)纪律涣散、屡教不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