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大选拔年轻干部的力度,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经校党支部讨论研究,决定于近期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选拔学校德育部副主任一名,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标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开阔识人视野,拓宽选人渠道,采用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把政治坚定、思想开放、锐意创新、精于组织管理、善于团结、乐于奉献、德才兼备的优秀年轻人才选拔到干部岗位上来。
公开选拔工作坚持党管干部与走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落实群众在干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坚持选拔人才与储备人才相结合的原则。
二、 组织领导
公开选拔工作在局党委的指导和校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校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z
成员:zz、zz、zz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报名条件及资格
1、政治素质好,品德好,有为教育事业奉献的精神。
2、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作风正派,能密切联系群众,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4、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较繁重的工作。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参加工作三年以上。
6、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四、推荐方式
1、 自荐。
2、 组织推荐(各处室、年级部)。
3、 群众公开推荐。
五、公选程序与实施步骤
公选工作按照公布方案、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研究决定、任前公示、公布结果的程序进行。
1、1月7日(本周三)全校教职工大会公开推荐。
2、1月8日(本周四)各部门及年级部上交组织推荐名单,个人上交自荐材料,交校党办肖云辉主任处。
3、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任用和管理
对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干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相应职务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用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在本次公开选拔工作中,凡经组织考察认定确属比较优秀而未任用的人员,列入后备干部名单。
七、具体要求:
1、各年级部、各处室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发动工作,提高广大教职工对干部选拔工作目的、意义的认识,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的积极性,扩大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为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2、要坚持选拔的基本原则,要严格掌握报名人员的条件和资格,不徇私舞弊、随意降低标准,也不阻塞贤路,人为设置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