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科组建设,根据我校学科委员会的工作要求,在2014年春对全校13个学科组成员进行改选。
一、 学科组成员的产生办法
1、学科主任:学科主任的改选工作分三步进行。
(1)推荐:具体分为学校(教务室、教科室)推荐、7个年级推荐和个人自荐。各个部门只能为每个学科推荐一名候选人,且在语数外三个学科中初、高中只推荐本学部的候选人;自荐教师直接到教科室报名。
(2)考核:学校成立考核小组,由考核小组对候选人的推荐得票进行统计排序,然后对得票前1-3名的候选人进行考核。具体方法:找各学科的教师代表座谈,找被考核人座谈,再定出前1-2名待议候选人。
(3)审批:校委会根据各学科组的实际情况,对前1-2名待议候选人进行议决,确定最佳人选,校总支下发“任命”批文,任期3年。
2、学科委员:为了便于工作和日常管理,原则上大学科组的学科委员由各年级备课组长担任,小学科组则从各年级的备课组长中选拔产生;如有特殊情况或工作需要,相关的学科委员可由学科委员会和学科主任商定后直接任命。
二、学科组主任的任职条件
1. 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2. 年龄在55周岁以内,且没有担任学校行政干部的教师。
3. 工作责任感强,有大局意识,有工作热情和奉献精神;工作能力突出,有较强的教研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教学效果显着,在年级同类学科各类考试、竞赛中成绩领先。
4. 上届学科主任工作业绩突出者,同等情况下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