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正常教育教学需要,解决我校相关学科教师短缺问题,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决定由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学科优秀教师,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在考核的基础上,面向社会招录研究生和重点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共招聘教师若干名,其主要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等学科专任教师。
三、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和影响工作的慢性疾病,适应教育教学要求。
2、应聘教师须符合以下条件:
⑴全日制师范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⑵普通话水平达国家二级乙等以上,其中,语文教师要求普通话水平达二级甲等以上;
⑶符合教师岗位专业要求。(语文教师: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数学教师:数学类专业;英语教师: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专业;物理教师:物理学类专业;化学教师:化学类专业;生物教师:生物科学类专业;政治教师:政治专业教育类;历史教师:历史学类专业;地理教师:地理科学类专业)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5年4月8日—2015年5月15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邮寄方式。应聘者报名时请附上如下材料:
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以及能说明个人成绩、业绩的材料等(复印件)。
应聘者请将材料邮寄到:湖北省桃仙中学办公室(邮编433000),信封左下角注明应聘岗位。
五、程序及要求
(一)资格审核
学校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知符合岗位条件者参加试教。
(二)试教
试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试教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学能力(说课、试讲)、教育能力(教育案例分析等)。试教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三)体检
在试教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各岗位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试教成绩高低递补体检人员。
(四)确定拟聘用人
按照应聘人员的试教成绩高低以及体检、考核结果,经学校招聘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将拟聘用人员的名单在湖北省桃仙中学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聘用和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纳入国家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人员,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其他事项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协议无效。
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湖北省桃仙中学网页,联系电话:(0728)3zzzzzz9,3315470。
未被录用者的资料恕不退回。
湖北省桃仙中学
2015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