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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宜市第一中学名师工程方案

  温家宝总理在2006年7月18日在教育座谈会上指出,“国家能否继续繁荣下去,能否可持续发展,能否在国际竞争中具有竞争力,关键在人才,根本在教育。教育振兴是中国振兴的重要标志。只有有了一流的教育,我们才能有一流的国家实力,才能真正成为世界上一流的国家。”国家振兴的根本在教育,学校振兴的根本在教师。一所学校要想成为一流的学校,必须有一流的教师队伍。为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本方案的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我校任课教师、兼课教师。

  二、学校成立名师工程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

  三、名师工程将教师培养分为四个阶段进行:新教师培养、骨干教师培养、金牌教师培养、专家型教师培养。

  四、各类教师培养的目标、措施。

  (一)新教师的培养

  新教师培养是对新招聘的大学毕业生进行二~三年的培养,使之能胜任一中的教育教学工作。

  1、培养目标

  新教师通过二~三年的学习和教育教学实践 ,必须达到合格教师的标准。

  2、培养措施

  (1)新教师的录用

  学校每年根据教育教学实际需要制定补充新教师计划,从相关大学录用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毕业生。

  1录用原则:坚持标准,择优录用。

  2录用对象:以应届硕士毕业生为主。

  3录用机构:以校长为组长组成新教师录用专家考核组。

  4录用程序:公布录用计划(学科、人数、学历要求、性别等)、根据应聘人员确定考核对象,由专家组对其进行思想品德、专业水平、综合素质等进行考核(阅读自荐材料、面试、试教等),根据考核情况择优录用,办理相应的手续。

  (2)新教师教学业务培养实行导师制。

  (3)指导教师在指导新教师期间,新教师在学年教学考核中不及格则酌情扣除指导教师当年的指导津贴;学生和家长对被指导教师的教学反映强烈,学校多次向指导教师提出后被指导教师仍没有改进且无任何特殊原因者,将酌情扣除指导教师指导津贴。指导教师对新教师不尽责任,致使新教师出现教学事故,按教学事故对指导教师进行处理。

  (4)岗前培训:对刚进入我校的新教师进行上岗前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了解我校的办学历史、办学理念、办学特色;了解本学科高中教学内容(要求在上岗前通读整个高中教材),并按要求做一本由教研组提供的高三配套复习资料,培训结束时进行学科知识测试;跟随本学科教师听课,并在教研组长指导下备好第一周的教学教案,由教研组长和备课组长签字后方可上讲台,第一节课由教研组长安排好本组教师听课,并及时进行点评。

  (5)指导教师对见习期新教师的指导:在见习期内,指导教师必须指导新教师认真备课并详细书写纸质教案,教案经指导教师签字后方可进行上课。在一年的见习期内,指导教师要认真指导新教师上好“四课”:上岗课、过关课、汇报课、转正课。

  (6)每学期结束时,处于合格教师培养期内的所有教师必须完成“四个一”的工作:一篇课堂教学反思录,一个教学课件,一份考试试卷,一份工作总结(或教育教学论文)。并将其交给教务处存入教师档案。

  (7)除见习期外,处于培养期内的年轻教师每年必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参加学校组织的,旨在培养青年教师基本功的全能竞赛活动,或教务处政教处组织的“五优”竞赛活动:优质班会、优质课、优秀教案、优秀论文以及优质课件的竞赛和评比。

  (8)积极参加学校团委每年在“五四”期间组织的“青年教书育人能手”的评选活动。

  (9)积极参加学校工会组织的旨在促进青年教师成长的演讲比赛、书法比赛、特长展示等活动。

  (10)每年教师节前,学校在青年教师中组织一次“教坛新秀”的评选活动。来校工作三~五年的青年教师,连续三年考核特别优秀者学校授予“教坛新秀”称号。

  3、考核评价

  岗前培训由学校办公室负责,教务处、政教处、年级组和教研组协助。由教务处将教师培训结果记入教师档案。见习期满,由学校办公室会同教务处、政教处,组织学校专家组对新教师的教学和见习班主任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价,考核评价合格者学校予以正式录用。对存在问题者学校将继续对其试用半年,半年后仍不能胜任学校安排的工作,按照《聘任制方案》处理。

  整个培养期内,由教务处牵头对培养对象进行教学业务考核、政教处牵头对培养对象进行班主任资格认定和班主任工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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