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善行义举,传播社会正能量,进一步弘扬师德风范,营造以德育人、以德修身的良好氛围,全面提高师生道德素质,根据宁普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设立善行义举榜的通知》(普市文明办[2015 ]1号)、宁普市教育局[2015 ]29号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紧紧围绕“ 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一基本内容,用先进人物的榜样力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善行义举榜宣扬好人好事,展示善行义举,弘扬师德风范,营造以德育人、以德修身的良好氛围,全面提高师生道德素质,引导广大教师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形成“人人做好人,好人做好事,好事就上榜,好人有好报”的文明风尚,为使广大教师做人民满意教师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建榜内容
善行义举榜的设立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着重体现“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体现中华传统美德,依据全国历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设立的 “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孝老爱亲”(仁、义、诚、敬、孝)五个类别立榜。结合我校实际要求上榜教师符合以下要求:
1、爱岗敬业 严谨治学
①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具有较强的历史使命感、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
②工作严谨勤奋,甘于奉献,廉洁从教,师生评价好;
④严格执行教育教学管理规范,工作精益求精,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求真务实,勇于创新。
2、为人师表 情操高尚
①自觉加强师德修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做到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在学生中享有较高威信;
②注重个人修养,仪表端庄,举止大方,言谈谦逊文雅,待人热情真诚;
③遵守社会公德,注重家庭美德,追求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养成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
3、教书育人 事迹突出
①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思想,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公平公正地对待学生,在学生学习、生活、情感、心理等方面予以关怀;
②关心学生学风建设,严格育人管理,善于维持良好的教学秩序,敢于批评一切不良现象;
③立足本职岗位,潜心钻研业务,教育教学效果好,在“育人”工作中有突出的感人事迹。
4、团结协作 改革创新
①关心集体、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
②善于团结协作,具有融洽的同事关系;
③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上榜学生须在勤劳节俭、尊老爱幼、邻里友善、诚实守信、文明礼貌、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爱护公物、保护环境、植绿护绿、帮助他人、爱心捐助、爱国励志、相互激励、好学上进、修身律己等美德有突出表现,在同学当中有较强反响。
三、建榜形式
为表彰在教育教学教辅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青年教师和优秀教辅人员,激发全校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不断提高办学水平,我校已于2008年开始设立“师德先进个人” 、“教学科研能手” 、“德育工作能手” 、“优秀青年教师”、 “岗位服务能手”等五项先进奖项对教育教学各领域先进个人进行表彰。下来我校将按上级文件的要求,设立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着重体现“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体现中华传统美德的善行义举榜,定期评选公布道德典型人物照片和事迹。上榜人物可优先从五项先进中优先推荐。
具体做法有:1. 在校园布告栏显眼位置介绍先进典型事迹。2.学校校园网定期通报表彰先进典型事迹。3.利用校园电视对先进典型进行广泛宣传。4.每学期初开学典礼连同“五类先进”予以表彰。
四、立榜程序
在宣传发动基础上,通过个人自荐、群众推荐、科组举荐、学生会推荐等多种形式,推举出上榜候选人;学校成立道德评议会,对候选人进行评议,提出上榜候选人建议名单;由学校党总支组织负责审核把关,确定上榜名单,予以张榜公布。原则上每季度更新一次上榜人名单事迹,并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0日前向教育局教育股推荐1名候选人事迹材料和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