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建立起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促进学校教育事业跨越发展,经研究决定,进行新一轮中层干部的公开选拔工作,选拔出德才兼备、工作务实、群众威信高、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的中层干部。根据《丹徒区教育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和有关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聘任原则 认真贯彻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逐级晋升原则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同时,为保证学校可持续发展和建立结构合理的干部队伍梯队,本次聘任中层干部对象中要求有2—3名35岁左右的骨干教师。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党总支书记、校长z任组长,成员有z。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党总支组织委员、副校长z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聘任方法 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法,通过考评考察和竞争择优,把乐意为师生服务、为岗位担责、为领导分忧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学校中层干部岗位,为学校改革和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为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四、聘任程序
1、制定方案。成立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经校长书记会议研究、学校行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
2、宣传发动。公示《关于新一轮中层干部竞聘上岗的实施方案》,宣传竞争上岗的目的、意义,公布拟聘中层干部职务、职数、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参加。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竞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3、公开报名。有意参加竞聘的教职工,需填写“中层干部竞聘上岗自荐表”(附表一)交办公室。举荐他人的,需同时有10人以上签名推荐,并填写“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推荐表”(附表二)交办公室。公开报名的截止期为2013年6月28日。鼓励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参与竞争,一人可以同时报两个岗位。原有中层干部可自行确定是否参加竞聘,未报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其原任职务至新聘任的中层干部到位后自行解除。
4、资格审查。报名后,由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聘任条件负责资格审查,并报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候选人,并予以公示。
5、竞聘测评。确定的候选人在教职工大会上进行竞聘演说,通过抽签决定演讲的顺序。竞聘演说主要是介绍本人的工作经历及德才表现,进行自我评价(业绩和素质),介绍自己参加竞争上岗的想法以及如何做好岗位的工作设想和思路(时间不超过5分钟),书面材料交办公室。演讲结束后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得票数不足1/3的原则上不列入考察对象。
6、组织考察。根据竞聘演说和民主测评结果,按考察对象人数多于拟聘任人数的原则,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党总支负责组织考察,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根据德、能、勤、绩等四方面的实际表现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评价。
7、筛选确定。根据考察对象的评议得分、德才情况、任职经历、个人志愿和工作需要等,党总支集体讨论决定岗位拟聘人选。决定时会充分考虑个人志愿与工作需要相结合,但个人志愿必须服从组织决定。
8、聘任备案。根据考评结果和公示反馈意见,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报批、聘用手续。校长向聘任人员颁发聘任书,并签订聘约。
五、岗位设置 根据实际情况,学校行政机构设置为三部一室四处,即高一部、高二部、高三部、办公室、师训处、政教处、教务处和总务处。具体岗位设置及职数如下:级部常务主任(中层正职)3人、副主任3人,办公室主任1人、副主任1人,师训处主任1人、副主任1人,政教处主任1人、副主任2人,
教务处主任1人、副主任2人,总务处主任1人、副主任1人。
六、竞聘条件
1、基本条件:
⑴.政治立场坚定,组织观念强,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乐于吃苦,甘于奉献,勤于工作,有较显着的工作业绩;
⑵.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的领导、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能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较高的业务水平,是公认的教育教学骨干或服务骨干。具有竞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管理知识和政策理论水平,具有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⑶.坚持原则,顾全大局,作风正派,善于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在维护学校稳定大局、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中能够恪尽职守,率先垂范。
2、资格条件:
⑴.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
⑵.具备本科学历或中学一级教师以上职务;
⑶.有过中层干部任职经历,或具有在教研组长(含副组长)、年级组长或同等岗位上任职2—3年的经历,有5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的优秀班主任;
⑷.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次初聘者年龄不超过42周岁(1971年7月1日后出生);
⑸.身心健康,精力充沛,能胜任繁重的工作任务。
3、职位条件:
⑴.年级部——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熟悉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具有较全面的教育教学管理和日常行政管理能力,对教育教学发展形势有宏观上的把握和微观上的调控能力,并勇于对学校年级办学质量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