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近期召开的全市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抓实抓细学校安全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生命和健康安全,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进行安全大检查。
一、检查的范围:
各中小学、民办教育机构、幼儿园(村园由各镇社事办组织检查)。
二、检查的时间:
4月28日至4月30日
三、检查的重点内容:
⒈查市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⒉查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是否得到增强。
⒊查各校安全领导组织是否健全,责任是否落实到人,运转是否正常。各项安全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是否制定完备的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⒋查学校内部安全管理措施和教育教学设施安全:
(一)食品卫生安全
⒈学校食堂、小商店是否有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上岗证,环境是否卫生。
⒉食堂是否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张贴上墙。
⒊大宗食品采购是否索票索证,查采购台帐,操作人员自身卫生是否规范,是否按规定程度进行操作。
⒋是否定期组织食堂人员进行思想、业务培训。
⒌食堂周边环境是否卫生整洁。
⒍查校园商店是否出售易燃易爆、管制刀具、仿真手枪、伪劣变质食品。
(二)消防安全
查消防器材是否按规定配备,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查学校的电路是否符合用电规定,查严禁在宿舍使用明火的规定是否得到落实等。
(三)危化品安全
查危险化学品是否放置专门的地窖、配备双锁、由双人保管,查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是否实行严格的登记,手续是否完备等。
(四)器材安全
学校对体育器材是否进行及时检修,特别是对单杠、双杠、组合器材、幼儿园大型玩具等易出事故的各个零部件是否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是否立即修复,无法修复的是否及时拆除,消除隐患。
(五)交通安全
是否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学校有无未经批准的车辆接送学生,与乘车家长是否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等。
(六)锅炉使用安全
⒈三证是否齐全,即使用合格证、司炉工操作证、年检证。
⒉是否使用无牌无证锅炉或一次性开水炉作为锅炉使用。
(七)校舍安全
是否制定了校舍管理办法,明确专人负责,是否定期组织检查,并对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八)校园治安安全
⒈门卫。有无专职门卫,是否实行24小时值班,来客来访是否进行登记等。
⒉防范各类作案。学校是否按规定做好人防、物防、技防工作。查学校有无值班巡逻制度,重点部位是否安装防盗门窗,有无监控报警装置,有无学生擅自携带管制刀具、仿真手枪进校园。
⒊校园周边环境。校门前有无流动摊点,有无流氓滋扰,有无强行向学生推销商品和非法传销等现象。
四、检查的方式方法
主要采取听汇报、看资料、访现场、问询等。
五、检查要求
⒈各检查组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责成学校迅速整改,并做好记录,重大事故隐患发放整改通知书。
⒉实行检查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谁检查、谁负责,有问题查而不报,查而不提出整改要求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实行责任倒查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