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试行)》、《迎江区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自今年9月至明年6月底利用一学年时间,在z中心学校各小学开展办学行为规范年活动。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创人民满意的学校,加强教育行风建设,树立全乡教育的良好形象。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强化督查、严肃问责、标本兼治、务求实效”为原则,通过走访倾听、强化管理和加大奖惩相结合的方法,认真贯彻执行《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试行)》精神,严肃治理学校办学不规范行为,确保各小学教育教学秩序健康发展,教师职业道德素质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有新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三、组织领导
成立z中心学校办学行为规范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活动下设办公室,z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重点
(一)规范招生行为。严格实行义务教育划片免试就近入学,不得违规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二)规范办班行为。加强对小学办班的管理和引导,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快慢班。严格执行起始年级小学每班不超过46人。严禁公办小学与民办培训机构利用假期、双休日联合办班。禁止各小学开办有偿收费的兴趣班、特长班、辅导班、提高班等。
(三)规范教学行为。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课程方案,落实课程标准,开齐开足课程。科学安排作息时间,严格控制作业数量,提高作业质量,严格规范日常考试,严禁学校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严禁以考试成绩或升学率给班级、学生排列名次、排座位、考场;严禁各小学以任何名目利用寒暑假、双休日、下午放学后等时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
(四)规范师德行为。树立学生综合素质提高、个性特长发展的教育观;树立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的教学观;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教师要尊重学生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关心、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严禁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不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不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建立科学的教师评价体系,综合考虑师德表现、工作态度、专业发展、工作量、工作难度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对教师进行科学评价,并把评价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
(五)规范教材教辅管理。加强对学校使用教材的管理,严格教学辅助资料选用。按照“公开规范、分层评选、控制数量,提高质量,自愿选用、减轻负担”的原则,通过实行“三限”(限品种、限数量、限价格)和“一科一辅”办法,切实强化工作措施,保障各小学教辅材料选用规范有序。各小学可为学生实施无偿代购服务,代购教辅必须是市教育局选定的版本。学生根据自愿原则决定是否选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不得在省评议和市选择推荐的范围以外,在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
(六)规范收费行为。继续贯彻执行教育收费预审、公示、监督员、责任追究等“四项制度”,要按照“醒目、固定、长期”的要求设立永久性公示牌,全面公示收费内容,加强教育收费监管,切实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学校经费收入使用情况定期审计和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监督。严禁各种商业保险进校园,严禁学校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不得在代办收费中加收任何费用,严禁各种搭车收费。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经过批准,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盈利原则,不得与学费合并统一收取,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
五、工作步骤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从2014年9月起,到2014年6月底,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制定整治方案(2014年9月份)
1、各小学要把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文件印发至每一个教师,组织学习讨论,领会精神实质,树立科学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业绩观。学校与教师签订规范办学行为的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