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要求,落实教育部《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对于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对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上级的要求,红苗小学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和主要方面,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培养小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使学生在增长知识、培养品德的同时,锻炼和发展身体的各项素质和能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努力使我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体质健康的基本要求。
二、实施原则
1、教育性原则。坚持育人的宗旨,遵循教育发展和体育运动规律。
2、全面性原则。能够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发展需要,促进学生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全面提高,形成在普及与提高的基础上良性发展的局面。
3、自愿与引导相结合原则。教师要因势利导、充分发动,尊重学生的自我选择权和自主活动权。
4、安全第一原则。要加强安全教育,避免和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活动主题
“我运动、我健康”
四、实施对象
我校全体学生
五、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时间安排:
1、每天上午两节课后30分钟的课间操;
2、体育课:1-2年级每周4节体育课,3-5年级每周3节体育课(每课时40分钟);
3、大课间:每天下午两节课后,实施20分钟的大课间活动,内容含全校师生跑操,级部特色活动。
4、眼保健操:学校每天上午第二节课后和下午第一节课前,组织学生做好2次眼保健操(每次10分钟)。
5、节假日期间要求学生自觉坚持长跑及跳绳等活动。
六、活动内容安排
在义务教育阶段我校开展体育、艺术“2+1项目”课程化。
我校以体育、艺术“2+1项目”活动为载体,结合自身条件,选择跳绳、多级蛙跳、中长跑等有特色的体育项目为校本教材,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每节体育课有固定的时间进行特色项目的学习。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目的是组织全校学生到阳光下、到操场上、到大自然中去。与“体育、艺术2+1项目”相结合,从而促进每个学生至少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积极参加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健康向上的体育运动,形成“我运动、我健康”的校园主旋律。通过肢体活动的方式,锻炼身体、陶冶情操、强健体魄。其活动内容应结合青少年学生的身心特点和学校实际进行,做到既有规定项目,又有我校特色,同时,所开展的各种运动项目应达到一定的运动密度和强度,真正起到运动效果。具体内容如下:
1、课间操内容:全国小学生广播体操《七彩阳光》、《“旭日东升”武术操》、自编操《淑丽筷子操》、《姜丽绳子操》、《丽娟健身操》,周一至周五,每天一个操。做完操后,集体跑操1200米。
2、下午大课间活动内容:以跳绳为主体的级部特色活动。
活动内容及安排:
每周每个级部有一天是身体素质练习日,如:星期一是一年级,星期二是二年级,星期三是三年级,以此类推。在身体练习日,要去指定的身体练习活动场地,其他级部在规定场地进行活动练习。
附1:各级部大课间特色活动安排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一年级 素质练习日: 30米和台阶练习 跳短绳 跳短绳 跳短绳
二年级 素质练习日: 立定跳远和30米跑 跳短绳 跳短绳 跳短绳
三年级 跳大绳 素质练习日: 立卧撑和50米跑 跳短绳 跳短绳
四年级 跳短绳 跳大绳 素质练习日: 三级蛙跳和50米跑 跳短绳
五年级 跳短绳 跳短绳 跳大绳 素质练习日: 四级蛙跳和拔河
附2:各级部大课间活动场地安排
身体素质练习场地
五年级活动场地
二年级活动场地
一年级活动场地
四年级1-2活动场地
四年级3—4班活动场地
三年级活动场地
注:三至五年级跳大绳场地均在办公楼前砖地上,周二、周三,五年级分别在三、四年级活动场地跳小绳。
2、体育课内容:按照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的要求组织开展教学活动;
4、课余体育活动内容:围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开展“锻炼身体、达标争优”活动。可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开展篮球、跳绳、仰卧起坐、引体向上、掷实心球、立定跳远、短跑、中长跑等各种达标活动,以及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体竞赛及“阳光体育活动”;
4、小手牵大手一起进行体育活动:每学期有计划到村居开展体育活动,如学期组织学生亲子活动,活动内容是花式跳绳比赛等,让村民跟子女一起自觉进行体育活动;
七、活动的组织实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领导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制,确保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不折不扣的施行。
德育处、教导处、体育组、大队部、总务处、卫生室等部门负责人是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具体责任人。教导处统筹规划、协助体育组制定“大课间活动实施方案”,负责体育课及大课间活动时间的安排落实;体育组负责活动内容、场地器材的安排;总务处负责活动器材设施的添置和维修管理等保障工作;大队部积极协助做好活动的开展及活动评价;卫生室负责活动的医务监督、保护。
体育教师是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直接责任人,体育课教学、体育活动由体育教师按照有关要求负责组织落实。课间操、大课间活动及其他体育比赛活动,由体育老师组织实施,眼保健操由班主任负责组织实施,校医负责指导。
八、突发性伤害事件处理办法
1、伤情发生后,在场教师必须第一时间对伤者进行处理,了解伤者情况、判断伤情,伤害严重必须立即通知学校领导,通知班主任老师,并及时送医院观察治疗或打120急救。
2、及时通知家长或监护人,妥善做好沟通、安慰工作。
3、保护现场,了解事故发生经过,调查事故原因,作好有关记录并保护现场,采集有关证据,以利于对事故做到事实清楚,责任明确。
4、重大的伤害事故要及时上报教育局。
九、有关要求
1、确保我学校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全面实施。加大对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经费投入。学校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保证开展体育活动场地器材设施的需要,切实保证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
2、加强督导和检查。德育处和体育组加强监督和落实检查。体育组、大队部要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广播操、跑操、跳绳等评比活动,每天检查班级眼保健操,并将检查与评比结果与班级考核挂钩。
3、切实加强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从活动计划的安排、活动器材设施的检修、活动内容的选择、活动过程的组织管理及医务监督等各方面要严格把关,防范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健康安全。每班安排两个老师进行监管,确保活动有序、顺利进行。
以上为我校进行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具体措施,我校严格执行相关的安排,如对我校做法有异可致电:z,我们诚意接受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