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园规范化建设,办人民满意教育,推动我园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按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我园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学校”活动。倾力打造一流的管理,一流的师资,一流的园所文化,真正实现“健健康康每一人、快快乐乐每一天、颗颗童心齐飞扬”的办园目标,特制订如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为依据,密切家园联系,体现良性互动,拓宽评议渠道,努力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强师德建设,树立教师良好的形象,着力解决广大教职员工的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为幼儿园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组织机构
成立创建“群众满意学校”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外聘督察员:z(教育局退休领导)、z(民政局)、z(市一中)、z(规划局)、z(z中心校退休领导)
三、创建目标
1. 组织学习《幼儿园工作规程》《z市幼儿园保教细则》,全面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严格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与特点,规范办学行为。
2. 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行为和财务管理规范。每学期开学收费时,将收费标准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幼儿在园时间内,除收取保教费和伙食费外,不开办特色班、兴趣班、混龄班等为由另外收取任何费用。
3. 切实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教育教师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意见》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公平对待每一个幼儿,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真正实现“健健康康每一人、快快乐乐每一天、颗颗童心齐飞扬”的办园目标。
4. 根据文件要求,落实相关惠民政策,对城乡低保家庭和持《特困职工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子女的保教费,按照50%的比例予以减免;对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及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的保教费,予以全免。
5. 深化校务公开,规范相应制度,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做好党务、园务公开,幼儿园重要事项通过校领导班子、教代会等集体讨论决定。对于家长的各类咨询与投诉,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6. 认真组织学习《2014年全市教育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文件,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7. 全园上下统一思想,以优质的服务意识,服务孩子,服务家长,力争“让领先名归实至,让率先名副其实,让争先名正言顺”!
8. 进一步推进实幼现代化建设工程,树立安全意识,完善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实行安全责任制,把安全检查作为学校的一项日常工作,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同时,狠抓妇女工作,规范管理计划生育工作。
四、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8月底—9月中旬)
1.结合我园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软体教职工大会部署具体工作,使广大教职工充分认识评选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 召开家长会,利用园网站发放宣传资料,向全社会和所有幼儿家长广泛宣传开展评选活动的意义和要求,接受幼儿家长和社会的评议。
3.聘请z等5名家长及社会人士,作为“人民满意学校”评选活动的督察员,定期召开交流见面会,汇总相关情况,接受督查。
(二)落实整改阶段(2014年9月下旬—12月上旬)
1.发放群众意见调查表,利用网站公布举报电话,通过校讯通、网站、家访等途径,广泛收集各方对幼儿园的意见建议,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形成自查报告。
2.对照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整改。
(三)评选总结阶段(12月中下旬)
针对评选活动过程的系列活动进行认真总结, 总结学校行风建设情况。整理好资料,迎接教育局的评优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实践、加强督查。
严格落实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幼儿园各部门、全体教职工各负其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防出现责任事故。对于由于工作松懈,工作责任心不强而造成后果者一律追究责任。
(二)注重结合,突出重点。
牢牢把握评议与创建的关系,突出重点,评建结合,以评促建。创建与评议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推进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通过创建活动,大力培养和树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