扇横中学“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活动设计
一、班会目的:
普及法律常识,提高学生(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利用法律自我保护
二、班会准备:
1、确定主持人,选定剧情扮演者并进行排练。
2、学生通过各种渠道搜集有关法律方面的资料。
3、黑板上用彩色粉笔书写“法律教育主题班会”六个美术字。
4、制作精美的课件。
三、活动地点: 初三(2)班
四、活动时间: 2015年月10月21日
五、班会过程:
1)开场白(主持人:zz、z)
2)案例分析(z、zz)
两名初中生为何犯了抢劫罪
法律知识:
《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件经过:
卢坚,19岁,重庆市zz区中丰乡农民;侯图,15岁;朱金,15岁;龙山里,16岁(另案处理);华均中,13岁。他们都是重庆市丰都县某中学学生。2004年10月31日上午,卢坚在丰都县城碰见了朱金后说:“我们去找点钱花。”正愁没钱的朱金急不可待地问:“怎么找?”卢坚说:“我曾在涪陵区中丰乡中学读过书,今天是星期天,下午住校学生返校上晚自习,一般身上都带有生活费,我们去找学生‘要’点钱。”钱迷心窍的朱金同意了。于是,朱金邀约了同学侯图、华均中一同参与,并告知是去中丰乡抢学生的钱。中午碰见了龙山里,并邀请了他一同参加。5人租了一辆长安货车来到中丰乡的一个菜厂处,菜厂是闲置的空房,是学生返校的必经之路。卢坚等人确定此地为抢劫的地点。
下午3时许,有两个大约13岁,一高一矮的学生过来了。站在菜厂空房门口的卢坚向两个学生招手:“喂,你两个进来一下,有事情找你们。”没有防备的两个学生进入空房。卢坚等人立即将两学生围在中间,卢坚奸笑说:“兄弟,我们差钱用,每人交20元钱!”高个儿学生回答:“没得钱!”顿时,卢坚凶相毕露,上前对高个儿学生打了一耳光、踢了一脚,侯图也上前踢了一脚,朱金也上前重重地推了一下。高个儿学生捂着肚子“哇哇”直叫。同来的矮个儿学生被吓得全身发抖,劝高个儿学生拿钱算了,高个儿学生说:“我没有钱!”矮个儿学生说:“我帮你垫上,过几天还我。”矮个儿学生掏了一张50元票面的钱递给卢坚说:“我帮他拿20元,补我10元。”欣喜如狂的卢坚叫华均中补10元给矮个儿学生,华均中因没有那么多,只退了4元钱。侯图在地上划了一条线,叫两个学生蹲在线内。大约过了半小时,又过来一个胖胖的返校学生,约13岁,卢坚上前将学生推进空房。5个人立即围了上来,朱金说:“兄弟拿点钱来用。”卢坚威胁说:“必须交10元钱出来,否则……”胖学生被这阵势吓得心直跳,赶忙掏了10元钱递给卢坚。侯图让胖学生蹲在地上。卢坚怕耽误久了被人发现,怀疑三个学生身上还有钱。卢坚凶恶地对三个学生威胁说:“把身上的钱全部交出来,否则挨打”。高个儿学生哀求:“大哥,别打我们,我拿,拿!”说完,掏出50元,胖学生摸出19元,卢坚收下钱后将3个学生放行。卢坚分给侯图和龙山里各10元,朱金因欠卢坚的钱而未分到钱。
2004年11月3日,卢坚、朱金、侯图、华均中被抓获,同月24日卢坚、朱金、侯图被逮捕。今年3月9日在刑事法庭上,朱金含着悔恨泪说:“法官叔叔我根本不知道这是犯罪,也未分到钱,我还想上学……”侯图说:“我是他们叫我去的,以为好玩,我才分10元钱,也是犯罪吗?”涪陵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卢坚、朱金、侯图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胁迫的方法,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在共同犯罪中,卢坚是成年人,又起主要作用,是主犯;朱金、侯图起次要作用,是从犯,犯罪时不满16岁,应当减轻处罚,且其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不致于危害社会,故判决,卢坚有期徒刑4年半,并处罚金4000元;判处朱金、侯图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半,并处罚金2000元。华均中未满14岁,不追究刑事责任。
案件评析:
《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劫罪从客观方面看,犯罪分子必须实施了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抢劫财物或者迫使其交出财物的行为。“暴力”,包括犯罪分子对被害人的身体实施打击或者强制,如杀伤、殴打、捆绑和禁闭等。“胁迫”,是指犯罪分子以语言相威胁,迫使受害人不敢反抗,从而顺利劫走财物的行为。被胁迫的对象可能是受害人,也可能是受害人的亲属、朋友或者同事等。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另外依据刑法第17条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也可以成为抢劫罪的主体。根据本条规定,构成抢劫罪,主要是看是否使用暴力或语言威胁,而不是看抢劫数额大小,也不是分赃多少,即是没有分到钱,只要参与了实施抢劫行为就构成犯罪。本案中,卢坚、朱金、侯图已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对三名学生实施了殴打,胁迫等行为,强行劫取三名学生的人民币共125元,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
两名初中学生参与抢劫的主要原因是不懂法。因此,加强对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尤为重要。
3)中学生法律竞赛
1.什么年龄的公民称未成年人?
A、未满二十周岁的公民
B、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
C、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2.《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什么权益不受侵犯?
A、未成年人的人身、 B、财产
C、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
3.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职责和义务是什么?
A、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B、监护职责
C、抚养义务。
4.在校适龄未成年人,按什么规定不得辍学?
A、《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B、《义务教育法》
C、《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